“法官大人,陪审团各位成员,当时案件被定性为抢劫引发的意外事故,但是时隔七年,案情有了重大的转变,我们怀疑当时的抢劫并非是意外,而是有人买凶蓄谋。”

何律师的陈述结束,也就代表着这起案件的性质有了巨大的反转,从意外变为谋害案。

法官听完之后,要求原告方提出证据。

何律师列举的第一项证据,是关于秦玉珠买凶时的录音一份。

他们已经将这个证物装在透明塑料袋内,呈递上去。

法官让助手播放证据内容,很快,一段录音完整的传入每个人的耳朵里。

一个女人在电话里吩咐对方,将蓝雪烟除掉,不让她去江川大学调查留学的事情。

女人在电话里说了,事成后,会给对方一笔20万的酬谢。

录音结束之后,法官提问,“这份录音里只提到蓝雪烟的名字,买凶者是谁?受雇人又是谁?受害人要去江川大学调查什么事情,请原告方陈述清楚,否则无法判断录音证据有效。”

何律师看向沈星晚,沈星晚点点头,站起来。

“法官大人,这份录音是我从受雇人李旺和高磊那里得到的,也是他们录下的。录音里的买凶者就是她!坐在我对面的被告人秦玉珠!”

“不是我,我没有做过。”

秦玉珠当庭狡辩。

法官落锤,示意被告安静,让原告继续陈述。

“七年前,我上大学时期,获得江川大学留学保送名额,但在我已经准备好出国留学前夕,我的名额突然被告知取消了。我的母亲很不理解学校的做法,她打算去学校找领导询问清楚,可是就在她去往江川的路上,遭遇了飞车抢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