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您找我?”蝶儿问道。
明珠见蝶儿一袭桃色素锦底绣紫凤蝶的坦领华袍,云髻上左右各簪了两大团亮晃晃的粉晶紫晶琼花步摇,不仅貌美,身段姿态都不比一般,起码绝不是她过去想像的,卖身青楼的那种俗艳女子,言行举止甚至可比大家闺秀。
“双花和四喜有一起上来吗?叫她们替你伴奏,跳霓裳曲给这丫头看看,什么叫花魁。”
蝶儿一看身着素衣的明珠,也知道自己来了对手,就连她身为女人,都要赞叹那副超凡绝俗的仪态和容貌,但她可不轻易认输。她的两名婢女一听见夜合欢的吩咐,立刻跪坐在一旁,拿起琵琶和箫演奏乐曲,蝶儿随即翩翩起舞。
果然是自小锻练,舞姿完全非寻常舞者能比拟,连明珠都看得目不转睛。
她这辈子可没见识过这样的舞蹈。
“蝶儿三岁就被卖到千夜坊,我看她资质很好,从那时就开始教她,琴棋书画要有一手,诗词歌赋也要能专长,言语不能乏味,见识不能浅薄,要知道真正手腕高的花魁,留客人一个晚上,可以整夜喝茶下棋,谈天说地,把他的钱掏出了荷包,手也没被碰一下,这才叫高招。”
蝶儿一曲舞毕,夜合欢看向明珠,“轮到你了,让我看看你敢向我毛遂自荐,究竟有什么本事?应该不是以为只凭一张脸就能成为花魁吧?”虽然她那张脸确实是非常好的筹码,不过夜合欢多多少少想给这个对青楼只懂皮毛,却被组织派来要她训练成花魁的丫头下下马威!
当花魁那么好混吗?哼。
“可以借我琵琶吗?”明珠问。
在夜合欢示意下,双花上前将琵琶借给明珠。
连琵琶都非坊间俗货呢,千夜坊啊千夜坊,究竟多少男人在此挥金如土?
方才在双花手上仅仅只是陪歌伴奏的琵琶,经明珠调转琴弦,素手拨弄,净琮之声,竟是瞬间让人屏息。待到明珠开口,只觉那嗓音入耳,像天堂里的灵鸟呢喃,说不出的绝妙动人,连五脏六腑和四肢百骸,都仿佛被仙境的灵泉冲刷洗涤而过,无一处不服贴畅快,房内四个女人都变了脸色。
“皑如山上雪,皎若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诀绝……”
夜合欢笑了起来。她的千夜坊虽有蝶儿和香儿,但名气却始终较吟雪阁和飞花楼逊色一筹,因为至今天下三大花魁,吟雪黄鹂,飞花双璧,就是没有她千夜坊的份!她仿佛预见了,她终于能训练出和黄鶸双璧齐名……不!能击败黄鹂双璧的天下第一花魁!
而到底是靠花魁的身份才能得到礼遇,蝶儿的脸色称不上好看。只是,明珠这一首白头吟唱得真好,当唱到“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时,双花和四喜两个不济事的丫头都哭了!她狠狠地瞪了两个丫头一眼,可惜也是鼻腔吸气,气势不足啊……
明珠——如今唤作夜明珠——只有一个要求,就是不喊夜合欢“娘”,而唤她作“师父”。夜合欢也不勉强她,毕竟不是自小卖身,不想喊别人娘也无可厚非。况且,夜合欢简直不敢相信,她真是捡到宝了!又或者该说,仇余凤太会找人了!原来明珠本是官家千金,她的家人想必也是极用心栽培她,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没一样能难倒她,举手投足间更是充满闺秀般的气质、仙女般的灵气。相较之下,那些沦落青楼后才开始努力培养的,终究还是不如她这位地地道道的真正官家千金啊!
要说作为一个花魁,明珠差的也只有怎么对付男人罢了。花魁当然可以有脾气,需要哄男人的,是那些色相才艺平平的妓女;要紧的是,她得学会跟那些豺狼独处时别被牵着鼻子走,否则便宜都被占尽了,还卖什么?
至于年纪……夜合欢思量着,经过这一年下来,看得出明珠是天生丽质,容貌不易老,只要将实际岁数一直保密便是了。
于是隔年春天,“十五岁”的夜明珠,终于要以千夜坊新花魁的身份,第一次登上舞台——
温柔的女人伤了心,会冷酷决断;那么高傲却灵魂有着缺陷的男人呢?
天知道,他那颗生来就扭曲的心几乎快要被弥补安抚了。他几乎快以为自己是完整的,多么幸运,多么开心,多么恨不得时光飞逝。他交差了事地应付着帝都里的一切,即便好像全天下所有人突然都开始跟他作对,拖延他回鹊城的时间,但因为想着能见到明珠,他忍了。
那么难挨,那么难熬,他也终于体会到她的相思成癫呵!
但,那年夏天,他捧着要哄她开心的礼物回到鹊城,才知道她走了,什么也没留下,什么也没带走,离开了他的羽翼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