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晓晓利用昨天架起的临时炉灶,开始生火,当火足够旺后,便开始用奶油热锅子,接着将蛋打到锅子里,动作迅速地搅拌蛋白和蛋黄后,直接将吐司放到蛋液里煎。
其实将吐司吸满蛋液,做起来会更好吃,不过她带过来的工具有限,懒人也有懒人的方法。
香味果然吸引了野人哥的注意。
她没带盘子,干脆拿另一片白吐司当盘子,递给野人哥。
这次他倒是没有丝毫犹豫,那香味让人口水直流,也不用卢晓晓示范,他立刻咬了一口。
“好吃吧?”这可是她最爱的早餐之一。
多数早餐店都爱额外加些有的没的,但她就偏爱直接吃。
虽然味道淡,却更香。
本来考虑将这只女人踢到山下去的野人哥,决定吃完这顿早餐后再做决定。
早餐结束后,卢晓晓继续努力利用语言教学赢得野人哥的信任,但不知为何他表现得兴趣缺缺,甚至不打算搭理她,迳自去做自个儿的事了。
昨天他明明还很有兴趣的啊。卢晓晓有些不安地想,难道是他觉得没什么好学了?
“语言能传达的事情是很多的,不是只有给所有东西取名字而已。”她开始自言自语,希望能引起野人哥的注意。
可惜,他似乎打定主意当她是空气。
难道是因为她跑回家太久吗?不会这么气吧?
“例如现在是早上,我们刚起床,就可以说“早安”,也可以说“goodorng”、还可以说“敖早”、“安早”……”她表演得很卖力,英文台语,甚至客家话都溜出来了,但野人哥依旧不理不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