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表哥!你以前说要娶人家……」
「我不记得了!」胡天命装头疼,很快又躲回他的别苑。胡万金怕儿子身体又不适,所以也不让任何人对他纠缠不休,因此胡天命只要被缠烦了,他就装得一副病弱的模样,胡万金立刻就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逐客令。
他一定会好好孝顺胡万金的,胡天命感慨地想,要不是他在地府磨蹭太久,一个凡人在胡万金这年纪,早就该享天伦之乐了吧。
事实上,他还记得他那些表哥表弟表姊表妹,大多对他很冷淡,还有的,小时候总是欺负他,更甚者有些人连长大后也依旧背着所有人对他冷嘲热讽或恶作剧。
但是,他也懒得秋后算帐。他下凡来可不是为了算帐,那太无聊了。
这几天他没事就是待在书房里,胡万金简直喜极而泣,他没想到儿子不只不傻了,明明从没上过学堂,也没向夫子学习过的儿子竟然还不是文盲!
胡天命只好又推给玉帝,「这是玉帝恩赐。」哈哈,希望他的大老板不会怪他老是把祂的名号抬出来当藉口。
虽然人间有各种文字,但身为神兵,原本就能读懂各朝各国的文字,他发现虽然他已经失去神力,这项能力倒没有消失。其实他也不是真的爱看书,只是身体休养期间他只能看书,而且他也需要知道关于这个世界的一些知识,比如他们的文明进展到哪,比如当朝天子是谁。
看到累时,他就把胡天命的记忆再仔细想一遍,只有一件往事,让他十分好奇,非常在意,甚至……万般想念。
胡天命是成过亲的。
超惊人的,他第一次记起这件事时,差点从椅子上跳起来。
原来,在他十七岁那年,胡万金其实有想过,儿子虽然是白痴,但也是正常人,不如给他讨房媳妇,说不定他们胡家还有希望!
他记得那个女人──莫名的,明明他根本没见过她,但只要想起她,这个属于胡天命的身体,心脏却会跳得飞快。
老天,这是怎么回事?因为这实在太诡异,所以他尽可能不去想那个女人,但是他发现见鬼的……从他开始想起她之后,那女人的样子就常常出现在他脑海。
胡天命再把关于她的记忆回想一遍,似乎明白了些什么。
那个女人,虽然是被胡万金买来的媳妇,也阳奉阴违地始终没与他同床共枕,却是胡天命出生以来,少数真心对他友善的女人。
是真的,关于那女人的记忆,几乎都是快乐的。明明没有亲身经历,他却会在回过神时发现自己在傻笑,甚至有一回他因为回想她离开的那一天,回过神来还摸到自己脸上一片泪痕哩!
真可怜。他说真的,这个身体很可怜,身为白痴,真心对他好的竟然一只手数都嫌多余,所以那个女人的友情对「胡天命」来说特别珍贵,她带给了胡天命真正快乐的记忆,哪怕只是一些日常的琐事。
当了太久的神兵,他不知道那股心悸代表什么,只以为「胡天命」本能地想念着对自己友善的朋友。
最最诡异,最最巧合的是,那个女人名叫「兰兰」。
难道是命中注定?胡天命瞪着他书房正西那面墙的一幅画,这间书房是最近才隔出来的,原本空着,而这幅画却是老早就挂在墙上,画里是座小小的,无人的渡口,水湄边一片芒花,江面雾气缭绕,白雾中……也不知是画放久了纸上生斑或怎的,白雾中似乎有道影子,像个摆渡人──俨然就是他从忘川来到人间时的那一幕!
「恩公啊恩公,难道你要我找的兰兰就是她?」他又对着画喃喃自语。
但是兰兰如今在哪儿呢?
胡天命的记忆告诉他,兰兰之所以被胡万金下休书赶出家门,是因为她做了一件太有正义感,但太伤害胡天命尊严的事……
第二章
雪松城位在常青山下,是麒麟皇朝仅次于京城的富庶城市,宁静的麻姑河在山下的平原拐了个大弯,将这座城市分成了上河区与下河区--就像分开云和泥,分开黄金和污土。
上河区和下河区,陆上交通全靠安平桥,红色的桥身上金漆虽已剥落,但仍然可以看出旧时有多么富丽堂皇。这座桥坚国得足以让十辆四轮马车同时通过--当然其实没有那么多有能力搭乘马车的人需要使用到这座桥,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可不会没事到下河区,因此这桥上容纳了各式各样的小摊贩。
简言之,下河区等于贫民窟,灰浊的房子破败又毫无秩序,点缀其间的那些色彩俗丽的地毯与旗子可能是他们从上河区的垃圾堆里捡来的。脏跟乱是这里的代名词,骗子,扒手,小偷,无处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