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别人问起时,她说那是她的第一件设计作品。于是身为珠宝设计师,将自己的处女作戴在左手无名指上,似乎变得合情合理,后来传闻还演变成她把自己嫁给工作——当然也与事实相去不远。

没人规定婚戒一定得要白钻吧?她咕哝着,将办公椅转向电脑开始忙碌。

她可是不打诳言的,她那位伟大的“金主大人”脾气真的不太好,性格龟毛难伺候到不行,尤其讨厌她在“例行性会面”时还抱着工作不放,所以今晚得加班赶进度,那个什么高建邦或凌峻的,等她有空再说啦!

夜深沉无边,霓虹灯与香颂像燃烧着七彩火焰的糖与橙,以妖娆姿态徐徐滑入琴酒似醉人的夜,旋转、交融、弥漫……

她在十七岁生日那天,被隔壁的强盗头子半拐半哄地带上他那辆十足骚包的黑色战神跑车,披星戴月,昏昏沉沉睡睡醒醒地赶路,目的地是一个只要到路上拉两个已成年且为合法公民的路人,满十七岁的男女胡说一声“yes”就可以结为夫妻,而且关系将受到联邦政府承认的自由之地……

当强盗头子拿出她随手画在素描本上的红宝石银戒,在她惊讶的视线中以不容抗拒的姿态套上她左手无名指时,笑容邪恶又不可一世地道:

“你知道这是什么宝石吗?是我的血。我拿利刃引血,请一个原始部落里法力最高强的巫师将血凝成宝钻。”他嘿嘿笑,秀出手掌上的疤,紫江一阵无言,只觉这笑话很冷,他继续道:“你要戴着它,就像我的一部分分分秒秒跟着你,至于我的,先让你欠着,总有一天我要看到它。”

看到什么?紫江莫名其妙,证婚的司仪下一句话还没说,强盗头子已经凑上来给她一个缠绵至死的法式舌吻……

强盗头子,只是她给他取的众多绰号之一,其实他还有土匪、强词夺理的藩王、脑袋有洞的外星人、思考回路的终点在百慕达三角洲的痞子、脑袋跟性器官连在一起但是忘记进化的原始人、全身百分之九十九是白色半透明体液形态的单细胞生物……以及来福二世。其中来福二世还算好听的,因为来福是她小时候外婆家养的哈士奇,而怕狗的她唯一喜欢的狗就是来福。

接下来,强盗头子竟然在大庭广众之下,开始剥她的衣服,掏出她上衣下的粉乳,用热烫的大掌狎玩和揉捏,圆润的乳珠甚至在他黝黑的大掌高高捧起时招摇地硬挺了。

紫江窘迫地想推开他,却也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想推开,她不安地转过头,却发现证婚人早已不见了,他俩站在空无一人的圣堂之上。

又或者,一开始,这高耸于悬崖之上,独矗冰天雪地间,墙上却奇异地攀满盛开白玫瑰的圣堂,根本就没有任何人……

但是她明明有听到窸窣的说话声!一定有人!她转头搜寻,小霸王却单单以一臂就将她困在怀里,也逼得她只能凝视着他一人,凝视着他的眼。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这双眼多了一股灼人的热度,懵懂不识情滋味的年岁里,她可能会觉得好笑,难道人的双眼真能喷火不成?

她终究明白文字语言是一种多贫乏的东西,如何能分毫不差地勾勒内心的战栗与涟漪?他看着她时,她会心慌地别开眼,而他总是明明白白地表现出他专注无比的凝视,她最好别想装傻。

这男人天生是公孔雀,他本来也该像只公孔雀,不知何时开始他收敛了,不再因为好玩而吸引别的女孩子注意。

“你会生气。”有一次他很无辜地这么说,表情竟然让她想到来福以前被外婆责骂时的模样,只差没有“呜”一声,把耳朵垂下来。

“我没有生气。”她管他如何去招摇,那不干她的事,最好他身边围满莺莺燕燕,他就没空来烦她了。

“明明就有。”话题后来怎么结束,她忘了,他眼里的那股热,却开始烧到她心里,最后总是连耳朵和脸颊都红透了,后遗症是只要想起他看着她的模样,残存在心里的袅袅余烬就复燃成熊熊烈火。

身前的强盗头子不明白她的动摇,只是像只顽皮撒娇的狗儿一样,舔过她前一刻被吻得湿润的唇,然后探索的身子往下,极为享受地捧起那对裸露在空气中的乳头吸吮了起来。

他吻得好专注,好色情,暧昧声响催人情潮翻腾。

她听到女人在尖叫,男人在狂笑。真的有人!他们躲在哪?这可恶的、精虫冲脑的强盗头子怎么不快点停手?紫江想推开他,敏感的乳尖却在他唇舌的舔弄中更加欢愉地硬挺了,快感麻痹了末梢神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