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页

政治记者,真的不是随随便便能当的啊!一定要在这些道貌岸然的大忙人有任何撵人的指令之前,言之有物、切中要点地问出大众想知道的答案!

老威斯理哈哈笑,「我与奥黛莉·郝本跟马龙·白兰度也是旧识呢。」

小记者干笑,不懂这政坛老狐狸是不是在跟他打太极呢?

「那边那位是辛普森将军吧?全美国都知道你们是政敌,为什么你们会一起出现在这家餐厅呢?难道这家餐厅有什么特别之处?」或者,其实他无意间撞见了媲美水门案的大阴谋吗?

「年轻人,你对这家餐厅很好奇吗?」穿着印度沙丽的女作家缓缓走来,自动地坐在威斯理爵士左手边的另一个位置。

「你是……」小记者又瞪大眼,他的眼珠没滚出来真是奇迹。

庞克男在记者脸上看到熟悉的惊喜表情——就在稍早,这种有点浩呆、十足可笑的表情一直是挂在他脸上的,希望他刚刚没有像这家伙表现得这么愚蠢而明显——话说回来,他有点麻木的想着:说吧,这明明是金发碧眼白皮肤,却穿着印度沙丽的奇怪女人又是何方神圣?是哪一国的王妃?还是什么教母之类的?

「普立兹评论与小说奖双料得主,蜜雪儿女士!我对您的作品与社论景仰不已啊!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像您一样……」

原来是个写小说的。感觉很厉害的样子。平常只看漫画的庞克男无聊地支着脸颊想。

接着,小记者诚惶诚恐地,聆听起两位大人物侃侃而谈关于「福尔摩沙」的种种传奇与故事,不时发出赞叹惊呼,抄笔记的手一刻也没得闲,心里想必感动得痛哭流涕吧。

庞克男看向吧台处,辛普森将军与一群男人围着另一名狗仔,似乎聊起了他们的左派激进言论,酒酣耳热的,激动得口沫横飞,大有相见恨晚,不聊到尽兴不甘愿的意思,彷佛没有人记得前一刻狗仔与大明星的追逐。

原来如此。

但是,为什么爷爷和辛普森将军,甚至这些也许同样来头不小的人,会这么自动自发,甚至是义无反顾地保护贝莉。拉威尔小姐不受狗仔骚扰呢?只因为她也是店里的常客吗?他默默看向自从贝莉冲进去后,不知何时挂上「禁止进入」招牌的厨房门口。

也许,其实这些为了美食可以放下自尊与成见的老饕们,保护的另有其人吧?而贝莉小姐显然也是与众不同的——平日虽然只吃垃圾食物,他倒也很清楚对米其林名厨而言,厨房可是圣堂,没有得到允许不得擅入。他不由得好奇起爷爷和女作家口中,关于「福尔摩沙」这家神奇餐馆的来历。

虽然他接着想起,老爸曾和他说过,这世上最懂得「弧艺术」的三种职业,第一是政客,第二是作家——

那第三个职业是什么呢?

真是巧,刚刚躲进厨房去了。

这想必是一个离奇又不可思议的故事……

【第一章】

刚开始,她觉得她遇上了巫师——哪怕他俊美迷人得不可思议,最重要的是他有着能迷惑人心的可怕妖法!

因为他有一双深邃漂亮,电力至少百万伏特的电眼吗?

那恐怕只是其中之一!

法国人有些地方是死脑筋的,比如在姓氏上。

十六岁的年百乐真的比较希望从母姓,而且她的法文说得「二二六六」,她对自己的洋名字实在没什么感情。

她喜欢年百乐这名字,是外公帮她取的,她也喜欢大家喊她乐乐而不是贝莉。贝莉、拉威尔,她对父亲的姓氏没什么意见,而且她很喜欢古典音乐家拉威尔——就像台湾人喜欢雷诺瓦一样,只是觉得那画里的女孩子很漂亮很可人所以喜欢,千万不要期待她能有什么精辟见解。

话说回来,如果爸妈离婚,也许她还是能如愿随母姓吧?当然这也不代表她希望爸妈离婚。

那一对有点离经叛道的神经病父母给了她十六年的磨练,所以纵使老妈已经三个月没回家,老爸也不知死到地球上哪个角落,钟点女佣两天没来报到,年百乐依然作息如常地早起,从冰箱拿出昨天去超市买的新鲜牛奶,并且从橱柜里拿出猫罐头,熟练地打开来倒在盘底画着猫脚印的三角盘子上,早就在屋子里横冲直撞的黄色虎斑小猫简直像装了电子感应器一样,势如破竹地狂奔而来,尾巴开心地翘得老高。

她把牛奶加玉米片和麦片吃了极简单的一顿早餐,果果挨在她脚边唏哩呼噜地吃着猫食,然后她把自己的碗和果果的盘子洗干净,流理台擦干,背上米白色小背包,穿上桃红色帆布鞋,一人一猫像出征的战士一般威风凛凛地出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