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之后,她趁着礼拜六休假,当起狗仔队跟踪李奇的一举一动。
如果她料得不错,这个小天王既然老缠着于相良收他为徒,肯定会经常上他住处报到。
于是她戴上一顶白色遮阳帽,一副几乎掩去半张脸的墨镜,手里拿着一本八卦杂志,一早便鬼鬼祟祟躲在李奇家附近,等他出门。
等了将近两个小时,小天王终于出来了,抱着颗篮球,先到社区篮球场呼朋引伴打了一场斗牛赛,接着上冰店休息吃冰,再泡网吧去。
这一泡,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转眼已是黄昏。
他们不会打算在这里玩通宵吧?孙妙芊暗暗叫苦。
眼看一个白天就这么浪费了,实在心有不甘。可是要她就此放弃,更是不情愿,于是决定继续耗下去。好不容易过八点后,小天王总算站起身,潇洒走人。
跟一干玩伴道别后,他招手叫计程车,孙妙芊也立刻招了一辆。
两辆小黄,在台北市区里九弯十八拐,好几次,司机都差点跟丢,幸亏孙妙芊眼尖,总是及时提点他。
半个多小时后,到达目的地。孙妙芊急急付钱下车,纵目四顾,又冲进巷子里张望,却怎么也找不到李奇。
她跟丢了?耗了一整天,竟然没跟成?!她扼腕,想仰天长啸。
“你是白痴!孙妙芊。”
她敲自己的头,蹙眉叹息,一转身,却正面迎上一双调皮的星眸。
是李奇!他站在那儿,背着运动背包,右手抱着颗篮球,好整以暇地看着她。
“你还满有毅力的嘛。”他称赞她,一面有一下没一下地运球。
“你发现了啊?”她有些尴尬。
“早发现了。”他笑。“一大早出门,就发现有个欧巴桑偷偷摸摸跟着我,我一直猜到底是谁呢。”
欧巴桑!
孙妙芊嘴角一歪。他居然这么称呼她。
她摘下帽子,有意地甩了甩一头飘逸秀发——她这么年轻漂亮,哪里像欧巴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