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城内的犯罪势力。阿卡姆之城内脱去拘束的畜生们已经进化出了体系,不论是谁,无论他是一个罪犯、还是一个凑热闹的无名英雄,只要他进入这所封闭的城邦,都将会被城内的势力得知,进而盯梢。
克拉克的潜伏技巧完全学自他曾经的朋友,布鲁斯·韦恩,但显然,偶尔才练习一两次的技巧完全无法与真正的宗师相较。他不是布鲁斯·韦恩,不是蝙蝠侠,做不到在严密组织的城邦之内悄无声息的夺取资料、捉拿罪犯。他甚至还没有超能力,失去了一切的名头与力量……
克拉克·肯特应该放弃留在这所城市里。就像莱克斯说的,“哥谭可不是正常人向往的地方”,克拉克应该待在大都会、堪萨斯,或者随便什么地方去寻找新的人生,而不是连为什么都不知道就重新跑到哥谭这个沉着的泥塘里来。
但是……
克拉克提着包袱从自己临时租住的小破屋子里离开,在狭小的巷道无人处换上了廉价版蝙蝠套装——噢这面罩耳朵居然还是丝绸的。克拉克压了两下头顶上软绵绵的蝙蝠耳朵,又无语的将它们搓起来保持尖竖的模样,板着脸努力揣出蝙蝠侠的威严来——这小披风是不是太短了?!
算了……克拉克想,只要他过城墙的速度够快,就没人能发现‘蝙蝠侠’穿着一套劣质的情趣睡衣。
也许作为普通人长大的克拉克·肯特会在拥有善心的同时量力而行,待在安谧的地方度过一生,但曾作为超人的克拉克·肯特即使没有了骇人听闻的超能力也永远不会躲在平静祥和的地区寻找自己的人生。
战斗,为正义与希望,为朋友,为所爱之人。这才是他的人生。
哥谭城墙下的罪恶浓重到光天化日之下绑劫布鲁斯·韦恩,克拉克怎么能够在此时袖手旁观。
在过去的两个星期之内克拉克不是没有想过冒充蝙蝠的身份混入城中,但他又担心那时正在与各方周旋的布鲁斯在听闻蝙蝠入城的消息后会暴怒,继而愈发的增加自己的工作来追查是谁冒用了他的身份。那是多余的工作。克拉克不愿增加布鲁斯的负担。而且他还担心,在他用了蝙蝠的身份潜入后,当布鲁斯真正将要入城时,是否会遭遇更大的阻力?
最终克拉克偃旗息鼓,在外徘徊寻找着其他入城的途径。而如今……
如今他管不了那么多了。
布鲁斯被绑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