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叶想了想,“我娘以前就是遇上个王八蛋才半辈子不幸,如今......”对方的条件,对于这个时候的朱大姐来说,已经是顶级配置了。
秋叶是愿意的,在秋叶看来,哪怕是个掏粪的都比巫马富贵强上一百倍。毕竟随便一个都是日子人,不是整日游手好闲四处惹事生非和乡间女人们眉来眼去的货色。
就算巫马富贵将来成了天子,和她们母女何干?有些男人,是某些女人用尽了办法都不会沾上他一点光的。
朱大姐这个时候羞涩极了,她抓住秋叶的手,简直想要找个地缝里钻进去。秋叶也觉得这事儿太魔幻,她也想不到有一天要跟人商量自己母亲的婚嫁。
乡下人家不讲究,朱大姐也乐意,她以前倒是能坦然面对廖叔齐,今日就有点羞涩了。但是还是强撑着:“我怎么能送你去当婢女,你这脾气是那种吃不了苦的。”
不是吃不了苦,是受不了委屈。但是听她的意思,也是愿意这场婚事的。秋叶心里百味交集,既有替朱大姐高兴,也替自己心酸。高兴于朱大姐的悲惨人生似乎翻篇了,心酸于自己这世十三岁就爹娘离散!
罢了,求什么得什么,自己没什么可矫情的,世间之事本就不会十全十美。
秋叶叹口气,形式比人强,廖叔齐短短几句话,已经把西园县的事儿交代完了,这里比不上北郭,北郭的县衙还能担事儿,这里的县衙乡绅都完蛋了,都是长生老母说了算,进入长生老母的圈子,比进入士绅组成的衙门圈子更容易。
而且这家里人口简单,这个廖叔齐通过这几天的观察来看,就是个宅男,每日捧着书,暂时没什么不良嗜好,母亲朱大姐跟着自己完全是受罪,不如在这里,趁着还年轻,早日找个人家安顿下来。将来他们夫妻收养个孩子,也算是有个依靠。
秋叶点了点头,同意了婚事,朱大姐的脸更红了。
择日不如撞日,这婚事就办成了,也没有什么吹吹打打,廖叔齐写了婚书,给了聘礼——一匣子的金饰。这也是朱大姐第一次收聘礼和拥有金饰,她嫁给富贵的时候聘礼是半袋子谷子,直接被朱家人背走了,走了之后就再没见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