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让他跪下求继母,许诺继母以后会养她的老,只求她能答应改嫁前把名字过户到自己名下。

纵然当时小小年纪,在奶奶告诉他之后,已经理解,房子写的是爸爸和继母的名字。

爸爸不在了,继母是可以分走一半的,剩下的一半才由继承人平分,也就是继母、他,还有奶奶。

这样一来,房子大半就成了继母的。

奶奶深知,以他们的能力很难再买到房子居住,眼前是涉及到居住和上学的问题。

以后的岁月,如果斯惟不够争气,自己买不起房子,大概连娶妻生子都成问题。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所以奶奶盘算再三,咬牙说要凑足十万做为赔偿,剩下的部分,就由长大的斯惟来承担。

最终协商之后,继母同意过户房子,奶奶也替他答应,以后工作了,每个月都要给继母生活费。

其实他从大一签了公司之后,就断断续续开始给了。

从来没有商议过给多少,开始是几百,后来一千,再到后来多了就两千。

等到大三下半年工作多了,才开始固定下来,差不多每个月都是一千或者两千的给,看他的收入自己决定。

当时他只有七岁,奶奶替他做的这个决定他并没有打算推翻,一是因为这是他和奶奶答应的事,答应了就要做到。

二是,继母确实疼爱过他,爸爸活着的时候打他,继母因为护着他被打破头,到现在颅骨上还有一个凹坑伤疤。

后来相依为命的日子里,奶奶一再说,不要怨恨继母。

她在的七年里,真的把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儿子疼,要感恩!要记得这份情!

继母不容易,即便拿了许多钱,她以后的人生里也是困苦多过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