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毛的三只,一毛的五只。
这一次,周笙笙又看见了他的右手,畏畏缩缩的,还有些轻微颤抖,像是生怕被人看到,所以若非必要时候,绝不会把自己暴露在阳光下,巴不得藏在按不见天日的地方。
他买棒棒糖干什么?
周笙笙收了钱,看他走出便利店,几个店员都躲到一边去了,有多远离多远,一脸嫌恶。
她不知哪来的冲动,忽然跟着他走出店门。
下午三四点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依然是那身破破烂烂看不出原本颜色的军大衣。他的自行车就靠在一旁,车把上挂着两大袋废品,后座上坐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粉雕玉琢的,虽说穿的衣服不太好,但比之残疾男人还是要好上太多,至少是件干干净净的蓝色外套。
男人走到车前,把棒棒糖撕开,送进孩子手中。
孩子咯咯笑着拍起手来,就这么一刹那功夫,周笙笙看清楚了——他的左手有六只指头。
竟然也是……?
男人低声说:“慢点吃。”
小孩子笑着奶声奶气地说:“今天在幼儿园,张涵就是吃的这个!”
他低低地笑了两声,伸手摸摸孩子的脑袋:“好,他有,你也有。”
周笙笙愣愣地站在那里,看着男人安安静静陪着那小男孩吃棒棒糖,不知是小孩子笑得太开怀,还是阳光太灿烂,她竟觉得这一幕也叫人有些动容,而那身破破烂烂的大衣也变得没有那么醒目。
回到店里,她问旁边的小李:“那个男人有孩子?”
小李说:“有的吧,经常看见他带着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