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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方向感不咋好的人,尤其在博物馆这种弯弯绕绕非常多的地方,更加容易昏头。

许嘉允在这方面显然游刃有余很多,又一次把我从岔路上捞回来,他长叹一口气,“让你跟着我,你跟哪儿走了?”

“我这不是没注意吗?”我尴尬地捏了捏衣服下摆,突然灵光一闪。

追求男孩子第一步说要先营造暧昧氛围,借些小契机创造些适当的肢体接触。

我摆手让他走在前面,自信道,“你放心,这把我绝对不会乱跑了,您请。”

然后在他领先我半步的那一刻,我快速出手,轻轻拉住他的袖子。

网上说了,过马路的时候拽住男生胳膊肘位置的衣服,既可以适当展现自己的柔弱,又可以保持一定距离不显越界。

我觉得博物馆这种人流量多的地方,也一定适用。

许嘉允今天穿了件十分简单的半袖t恤,袖口刚好在胳膊肘略微偏上的位置,没了底下半截袖子的遮挡,我的手背也就不可避免地碰上了他的胳膊。

他步伐略微一顿,低头看了一眼。

人不打无准备之仗。为了恋爱计划的顺利进行,目前我还不能露出什么端倪,不然照许嘉允这闷骚的性格,还不得抓住机会迅速掌握主动权继而影响我未来的家庭地位吗?

有句话说得好,解释就是掩饰。所以我装作毫无察觉,催促道:“走呀,看啥。”

实际上,我掌心已经有了略微薄汗。也幸亏我们从小认识,更加亲密熟稔的动作也不少,至此才能更好掩饰我的意图。

说起来好笑,就我们俩这关系,别说拉袖子,手都没少拉,但如今这样触碰都算不上的动作,却让人比任何时候都紧张。

我想,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越熟悉越纯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