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神太久的结果就是叉子也没拿稳,蛋糕掉到了大腿上,沈榆黑色的裤子被沾上一小块白色的奶油,幸好温遇旬眼疾手快帮他捡起来了,阻止了灾难的进一步扩大。
他不管不顾地坐在了沈榆旁边的空位上,因为心里实在太喜欢,第一次觉得失而复得原来是那么好那么好的词。
下午五点半温遇旬随着记忆站到了沈榆的必经之路上,沈榆出现的时候他正在刷手机,看各种资讯,从而完全确定了,现在就是四年前。
所以很多事情他因为经历过一遍后知道大致走向,比如岑漫摇又在饭桌上对沈榆提起要转专业的事宜。
温遇旬是世界上最清楚沈榆有多喜欢音乐的,眼看着沈榆的表情越来越失落,甚至有要就此低头,不再抗争的想法之后,他出言帮忙劝了岑漫摇一下。
“岑阿姨,我认为,还是不要勉强学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有热爱是好事,更何况,不敢保证人在被强迫以后会不会产生怠惰和排斥心理,甚至可能影响到做事的积极性和质量高低。”
沈榆看了他一眼,温遇旬觉得那应该是感激。
再给一次机会的意义就是为了遗憾的弥补,如果重活一次仍什么都不争取,那还不如死了算了。
然而还没等他想个大概的弥补方式,这天深夜,他例行关心晚餐喝了酒的沈榆,端去一杯蜜水。
和专一的小孩子最喜欢的玩具被重新寻回一个道理,温遇旬总是忍不住去确认沈榆存在的真实性。
沈榆却在他心满意足即将离开之际,将他拉住了。
“哥哥,”听沈榆称呼他这个很怪,然后沈榆说,“这次你想要,我可以给。”
温遇旬的呼吸几乎是一瞬间就收紧,他对此诧异非常,沈榆的态度改变让他慌乱手脚。
沈榆分明是不怎么敢和他说话的,连看都不大敢,做了一个屋檐下相处不愉快的陌生人好几年,现在怎么有胆子献身?
然而沈榆一直抓着他,不让他走。
沈榆本来长得就好看,温遇旬完全知道,当时被他吸引,除了才华外,脸占了很大部分的原因。
他大约是有点困,脸很红,不那么有精神,看起来浑身发软,刚洗完澡,头发还半湿着,一滴水珠从发梢滑进胸前的领口中。
温遇旬想做那滴水珠。
于是他装作很凶,摔坏了一个杯子,很用力地与沈榆亲吻,结果性欲太强烈,最后是真的凶到把人做到手都抬不起来。
往后的一小段时间,温遇旬从一开始那种新奇的惊喜中抽离出来,理智复位,和沈榆之间的遗憾他不打算弥补,毕竟是对方先一脚把他踹开,他尊重沈榆的恐惧,尊重他没有办法接受和哥哥恋爱的事实。但很快,他发现沈榆好像突然对他另有所图。
沈榆突然变得对他殷勤至极,眼药水都想亲自给他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