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为了食物,这点小问题,简直跟玩似的。
基本上村子里彪悍大妈一出场,分分钟秒杀那些稻田,以前是不知道这些东西能吃,现在知道了,还有放过的道理?
什么人也不能阻挡彪悍大妈的热情,每次都是让人不能直视。
而叶瑾瑜现在的活,就是剥玉米,将玉米粒从棒子上取下来,这已经是非常轻松的活了,至少叶瑾瑜是这么认为的,这在村子里都是给小孩子的工作,他一边剥还不忘记拿来喂他的小黄鸡。
他不是个有野心的人,好吧,野心什么的,早在两百年前就已经使用完毕,结果死相凄凉,连个全尸都没能留下。
现如今他准备好好过他的日子,如果可以的话,找一个还算顺眼的伴,至于男女嘛,随缘吧。
等等,这种老年人的心态是怎么回事,他还年轻的很呢。
虽说活过很多次,可每次都连谈恋爱都没有过就挂了,做了十几次的在室男,这样真的好吗?
为了不让人生有缺憾,叶瑾瑜觉得自己还是……算了吧,展望整个村庄,能看的男的只有长老,那个小心眼的长老,再做十辈子在室男,他也不会选择长老。
叶瑾瑜住久了以后明白了一个道理,得罪村长没关系,最多也就是被揍一顿,得罪了长老,那绝对是生不如死的节奏。
最重要的一点,不管他怎么看,都觉得长老跟村长应该有一腿,就不要在这两个之间凑什么热闹了,人家可是竹马竹马长起来的,至于青梅……算了吧,这个世界的女人他基本已经绝望了。
基本住在地球本土原住民,无论男女都有一身闪亮的大肌肉,就跟叶瑾瑜末世前见过的健美先生健美小姐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