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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黑色结婚礼服雍容华贵,份量不轻,套在军礼服的外面。实际上,这两件衣服几乎一模一样,只是军礼服上红色那部分按照hols夫人的配色方案改成了白色。翻领上有大量的装饰,领边则点缀了一圈花样繁复的金色刺绣。他还戴着勋章。他曾请求不要戴,可antanas固执无比,说这是设计方案的一部分。john只能无语。

他的鞋铮光瓦亮,可以照得出人影。从参军以前到现在,他的皮肤还从没有如此清透光滑过。他很想知道手上的老茧是怎么回事,他一直为此颇感骄傲,可现在它们无缘无故地失踪了。他没有带手杖,今天他要独立行走,哪怕后果很严重。他已经吞下了药柜里效力最强的止痛药,强迫自己顶着剧烈的疼痛迈出脚步。一个星期以前开始练习,现在要忘掉疼痛已经不是那么困难,不过药效过去以后肯定够他受的。没事,那个时候他已经把婚礼搞定了。

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令他暗自发笑。他不认识他自己了。他,john watson,根本不认识镜子的那个人。这件事对他来说是荒诞不经,对sherlock来说则是极度的不公平。这可怜的家伙终于见到丈夫了,可过了没多久,就会发现他实际上是跟另一个完全不同的人结的婚,无聊的认识过程不得不从头再来一遍。

左边突然传来一个有节奏的敲击声,他转过头,看见一个苗条而又性感、穿着黑白条纹裙子的女人向他走来。她手上拿着一只黑莓手机,正在急速打字。

“我要告诉你,如果你把礼服弄皱的话,当心活被剥了皮送去喂野猪。”她用一种厌烦的口气说道。

john气得想炸毛,但又克制住了,只是点了点头:“知——道。”

女人停止打字,以品评的目光上下打量了他一会儿,点点头,似乎挺满意,一边转身一边说:“跟我来。现在去教堂。”

那个,还是来了。john的血液降到冰点,在血管里冻住,又裂成了碎片。他的喉咙象被一大块东西牢牢地堵住,噎得生疼。胃从前到后又从里到外地翻腾,皮肤附着在肌肉上绷得紧紧的。他迈不动腿。它来了。它来了。就是现在。三个月来,尽管老是和harry没完没了地争论,为各项准备工作疲于奔命,还要面对种种情绪上的波动,这一时刻终究还只存在于理论上,是一种假想情况。现在,现在它正在发生。来真的了。他确确实实要结婚了。现在,就在此刻。此事正在发生,合理合法,现在要停止已经太晚太晚了。

恐慌。一阵纯粹的、让他头晕目眩的恐慌控制住了他。他想要逃跑,他想要躲起来。他想找块高地,如果可能再拿把狙击步枪,尽管他从来没学过如何使用狙击步机。和browng手枪比起来,可能也难不到哪里去?可能吗?喔,上帝呀,他现在变成妄想狂了。狙击步枪和高地在他脑子里象走马灯似的来回转悠,怎么也停不下来。喔上帝。喔上帝。喔慈悲的上帝,他在干什么?他不能结婚。这不是他。不,不,他得逃。他得从这里逃出去。逃得远远的。肯定是搞错了。他们要找的是另一个john watson。如果他们肯听他解释他可以——

“如果你不走,他们只能不带你自行去开始仪式了。我想你不会喜欢这个结果的。”

john没有迈步。他迈不了步。他没有准备好,他永远也不会准备好。

那个女人转过身来,转了下眼珠。她把目光集中到john身上,沉下脸,表情冷酷,大声地发出命令,声音大得几乎可算是在叫喊了,但这是她故意发出的音量。“士兵,起步——走!”然后,表情立刻又恢复成冷漠,转过身去,再次埋首于她的手机。

这道命令就象一颗子弹击穿了john的恐惧和犹疑,径直打中了他的腿。john不假思索地走了起来,跟着这个手机女人,穿过前门大厅,一直向前,走向他今后的人生。

教堂(church)很宏伟,高耸入云,尽管按照英国国教教义,它不算是大教堂(cathedral)。但这座教堂确实很雄伟壮观,而且非常,非常金碧辉煌。也许原来的规划是想造成大教堂。

教堂内部是白色的,白得耀眼,以金色作为点缀。所有的物件非黑即白。整座建筑从头到脚散发着沿袭传统、精工设计,极度奢靡的气氛。靠背长椅排成长长的两列通往圣坛,每张长椅的入口处都铺上白色的旗布,以白玫瑰作装饰。

右边传来一声尖叫,打断了他对教堂的观察,他转过身,看见harry张开双臂向他跑过来。他连忙往后退,两手放在身前做出“退后”的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