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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二人在今夜晚宴之前吵过架,那时候甄影琢磨着在一起时间渐长,但少了些新鲜感,于是买了一套粉红色的兔子装。
前几天晚上换上,甄影戴着兔子发箍,粉色长长的耳朵一只竖着,一只半折着,粉色的上衣遮不住多少。
谭全雨那晚回房,讶异她怎么扮成这样,有些不习惯,她在床上摆出妖冶的姿势,他让她叫一声。
甄影不知道这么可爱的小兔子该说什么,“主人,来吃掉我?”
听得谭全雨想笑,他不太吃可爱粉嫩这套,以前她扮技师少妇或狐狸精之类的角色他都激动得厉害,现在冷不丁来个粉嫩嫩的兔子,“你扮小兔子不太像,不是你的性格。”
言外之意就是——扮的很好,下次别扮了。
谭全雨喜欢甄影的美艳成熟,风情万种,她现在扮嫩扮纯,他有些不适应,甚至升起某种微妙的悖伦感,他像在和别的女人睡觉。
这下甄影不乐意了,扭开他,“我不像?那是见过哪个扮兔子像的女人呀?谭生给我引见引见。”如果她真长了两只兔子耳朵的话,现在应该都耷拉着。
谭全雨撑着床面,“你这么牙尖嘴利,扮什么兔子?明明不是你的风格。”
回答他的只有甄影把兔子发箍摘下来,穿上睡裙离开卧室,“我打算扮兔子给你新鲜感的,没想到你这么不解风情。”她撇下一句话,“你以前都叫我小猪叫我狐狸精,现在好久没这么叫了,是叫别的女人去了吧?”
谭全雨在后面叫她名字想解释清楚,甄影已经去女儿卧室陪她一起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