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官嗯嗯着声,“我放你走。”
姜雪甄急忙下来穿好那件脏斗篷,再往脸上抹灰,还和来时一样打扮,明官打开门让她出去,她走出去再回头,只见明官腼腆又不舍的望着她,她顿了顿,问他,“你既然知道主家不是好人,为何还留在这里?”
明官说,“我只是长工,挣口饭吃已是不易,况且掌柜的对我没做过坏事,还收留了我和娘。”
不是所有人都能大富大贵,这世道光吃饱喝足就已经比许多人好太多。
姜雪甄没再说什么,任明官把她送出去,明官确实是个好人,让她坐上驴车,像来时一样把她送出城去,还给了她四个馒头,发黑的,姜雪甄小心收下了,这可能是他省下来的口粮,比她吃的任何东西都贵重。
“你走吧,路上小心点,”明官赶着驴车往回走。
姜雪甄目送着他,可他还没走多远,城里火光突起,看那位置,正像是主家。
姜雪甄本来都要走了,看到这种情形一时犹豫,又见明官驾着驴车疯狂往城里冲,只怕他有事,便悄悄跟了一段路,她在城外停下,还是不进城了,白莲教在的地方太危险了,她不想再冒险,她只能期盼着明官母子没事,便上路了。
她没走多久,身后听见驴子的叫声,一回头,明官又跑回来了,脸上都是泪,她忙问道,“这是怎么了?”
“近日一直不下雨,掌柜的算命说是因为城中出了妖邪,上天才不眷顾交河,结果刚刚我回去,发现他们把我娘绑在木桩上烧死了,说我娘就是那个妖邪……”
他双手捂着脸痛哭,姜雪甄看他可怜,这回那主家他也回不去了,他在交河恐怕也没法呆下去,谁都知道他是妖邪的儿子。
“你要是愿意,跟我先去河间避难吧,我手头有积蓄,可以在那里开个店做营生,你给我打杂,”姜雪甄也有想法,有一个年轻力壮的男人和她一起走,路上她不用太担心再遭遇到什么事。
明官正是无处可去,听见她这么说,一想到以后能和她在一起,刚死了娘的心情又稍微轻快了,赶紧抹抹泪,“自然是愿意的,以后你是我主家,我会好生照顾你。”
姜雪甄抿着笑,忽然觉得外穿的脏斗篷很碍事,便脱掉斗篷扔开,上了驴车,直冲河间去。
寒鸦叫过,一队人马赶到了这附近,停在脏斗篷边,从马上下来,他捡起地上的斗篷,一旁王嬷嬷慌忙道,“这斗篷就是那小妇人穿在身上的,她定在附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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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让姜雪甄出来见朕(小修)◎
天子手握着那件斗篷, 攥紧,再凑到鼻尖细嗅,姜雪甄身上有股似药非药的香, 那股香摄魂引魄, 他闻过一回便记在了骨血里, 想要在那香里种下自己的根,与她抵死纠缠。
张泉说没有了她,他的后宫才会进旁人, 张泉说错了, 就算没了姜雪甄,他的眼里也看不进别的女人, 他见过姜雪甄, 也得到过姜雪甄,哪怕她死了,他也记得她在他怀里有多温软, 有多让他食髓知味, 所以她如果跑了, 他会抓回来, 她如果想跟别的男人厮守,他会杀了那个男人,她能厮守的只能是他, 死了都要躺在他身边。
即便他不承认自己还恋慕着姜雪甄, 他也知晓, 他离不开她,他无法容忍她离开自己这么长时间, 她必须无时无刻呆在自己身边, 他看不见她才是折磨。
王婆婆见着他闻那件脏斗篷, 那凌厉的眉目都显出一种晦涩暧昧的情状,王婆婆老脸泛红,就冲他闻斗篷的样子,平日里估计没少对小妇人做羞人的事,她瞧着小妇人的体态,又是个细细柔柔的身子骨,这小子人高马大,不仅舞刀弄枪,又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在床上约莫是可劲儿的折腾那小妇人。
天子闻够了,抬起头道一声,“是她。”
斗篷虽然不知是何时扔的,但斗篷内还有余香,这样独特的香气,他只要一闻就知道是她身上的。
王婆婆咳一声,正想说那衣裳太脏了,不如扔了,他却把斗篷直接卷起来放到马腹下的兜袋内,纵身越到马上,仰头往城内看,只见城东火光滔天,他朝王婆婆道,“王婆婆,你走吧,不用你带路了。”
王婆婆奥了声,就见他驾着马如一支飞箭朝城门内冲去,王婆婆都不由啧嘴,他这数十人跟着她这一路,见到水盗就打,直打了好几窝,每抓到一窝水盗他便问有没有掳劫他的妇人,那些水盗看他气势凶狠,都怕的说没有,但也躲不过被他下令尽数绞杀,他杀起人眼都不眨一下,又威风凌凌,张泉可是禁军提督,被他拿剑横着都不敢说话,可见他的官儿比张泉还大,就看他杀人不手软,指定也是什么大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