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你,你……”

马天尼一死,拴住琴费士的锁链自动断开,她解开粗重冰冷的锁铐,活动了下手腕,看都没看一眼地上鲜血淋漓的尸体,冷声说道:“我这张嘴可以吃屎,但绝对不能吃亏!”

霸气一姐,威风凛凛,鸡尾酒之王就这么狗带了!

白兰地和朗姆识时务者为俊杰,灰溜溜的撤了。俩人走在直通酒吧的走廊里,朗姆忍不住吐槽道:“那个大姐有够狠的,当众杀人不说,也不管马天尼是不是队友。不过嘛,这样的妞儿我喜欢,够辣!白兰地,你怎么想?”

白兰地面色苍白:“想什么?”

“琴费士啊,我头回看见那么火辣的女人,说真的,我差点把持不住。”朗姆别扭的扭扭□□。

白兰地凉飕飕的说:“没感觉。”

朗姆差点喷血:“卧槽,那样的你居然没感觉?你是不是男的?艾玛,你该不会是gay吧?”

“不知道。”白兰地茫然的摇头,“不记得了。”

朗姆撇撇嘴:“真是个呆瓜。”

白兰地的目光凉了一度,回头看着他:“你倒是挺奇怪的,面对那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女人你居然硬的起来,还跟我说什么把持不住。马天尼被剁了命根子切了脖子,你一点都不害怕?”

“害怕没有,倒是挺恶心的。”朗姆说,“或许我没失忆之前是做解剖工作的,医生,法医,或者杀猪的!”

白兰地:“您这笑话真冷。”

朗姆谦虚的笑笑,说:“我觉得咱们应该先寻找灵符,现在是九点半,距离幽灵出来还剩两个半小时,没有灵符防身,咱俩就嗝屁了。”

“话是这么说,但有关灵符的所在位置,没有任何线索。”白兰地托着下巴沉思片刻,道,“游轮太大,灵符是什么样你我都不知道,先去找其他人,卡片上不是说了吗,总共十二个迷途者。”

说话的功夫,俩人走过旋转门进入酒吧。

在环形吧台处有两个人,一人站在后吧,身着白色西装,左手拿梨右手拿酒杯,似乎是想调一杯果味酒尝尝;另一人坐在前吧的单腿皮凳上,身着白色衬衫,搭配格子蓝色西装裤,百无聊赖的品尝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