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他被最疼爱他的老师,也就是他的父亲,送上了教会的审判席,他还在寻找着那种追回往日岁月的方法。
就在他遇到了自己的长亲的时候,就在他变成血族的那一刻,他还是不后悔,他只是想回到以前。
那一夜,他的父亲饮下了封喉的毒酒。
那一夜,过去的维施特已经死去。
“我要死了吗?”
维施特想起了自己的故乡,自己那美丽的家。
他想起妻子希尔达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想起了双亲嘉许和自豪的眼神。他是那样地怀念葡萄架上面的午后阳光,他是如此地喜欢带着儿子欢快笑声的微风。
那所有的一切,就是他的故乡。
他想回去,但是如同野兽一样的生活,阻止了他的脚步。
他不愿意让自己罪恶的身体,亵渎那两个纯洁的灵魂,现在的他,已经变成了连自己都厌恶自己的怪物。
成为了血族的三百年以后,维施特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当年的教皇皮特,会如此地对待他。
在黑暗中沉沦的人类,他们的人性会一点点地被磨灭,直到变成了野兽。
不管他们为了什么理由,为了自己的追求而去伤害他人的人,是不值得原谅和饶恕的。
血族,本来就是一种没有心的生物。
没有人知道亚述京师南区教会里面,每年那一笔无名的巨额捐献,是从哪里而来,也没有人知道为什么要在那里,将两个默默无闻的名字,刻在祈祷的石碑最顶端。
是的,故乡。故乡就是——永远也回不去的地方。
这是维施特轻轻地吐出来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化为了灰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