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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师弟满是笑容的招呼着,让韩成等人过来品尝。

韩成用筷子夹起一大块儿大雁肉,放到口中进行品尝。

味道鲜美,肉质细腻,非常有劲道,带着一些醇香,口感非常的不错。

这大雁用铁锅炖起来,比韩成在后世的时候,所吃过的铁锅炖大鹅更加的美味。

当然,这最为主要的就是,大雁这种野生的东西,要比后世那种被饲养出来的大鹅肉质好。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沙师弟的箭术非常的好,没事了就想要找些东西练练手。

在这个时候,体型大、肉多、吃起来口感非常好的大雁,很容易就会变成重点打击的对象。

在这样的情况下,沙师弟做出来的铁锅炖大雁,想不好吃也难。

这就跟后世喜欢喝酒的人,或许做起其余的饭菜时,并不怎么样,但是油炸花生米,却做的格外漂亮,是一个道理。

一番美味的铁锅炖大雁吃过,韩成又在这里停留了一天多。

留下了四大筐子的橘子,和一些从铁山居住区那里带回来的铁制工具之后,就带着人再一次的出发,从秦岭居住区这里,沿着已经修建好的大路,朝着主部落而去。

有一点儿需要特殊的说一下。

随着这条从秦岭居住区通往青雀主部落的道路的修建完成,又有大大小小四个部落,总计三百多人,在为青雀部落做工的过程之中,被青雀部落给不着痕迹的同化掉了,在这条道路修建完成之后,选择加入到了青雀部落,成为青雀部落这个大家庭中的一员。

此时走在这平坦的大路之上,回想着这些事情,韩成这个青雀部落的神子,不由得在心里面琢磨,是不是要在别的地方,再修建出一些道路来?

这种又能给自己铺路,让部落的路变得平坦好走,又能够让部落的人口迅速增加的事情,不多做点儿,都有些对不起自己,不符合他青雀部落神子的身份。

“妈妈你吃,这橘子可好吃了!一点儿都不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