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白荇芷慢慢点头,眼睛亮晶晶的,也不知道把公孙大娘的话听懂了多少。“你这孩子!”公孙大娘捋了捋她的头发,爱怜地叹气。“你们都还是孩子!今后的路,恐怕还长着呢!”
今后的路,还长着呢。每个男人心中会有一个女人,但越是有本事的男人,身外就越有一个广阔的世界。这辈子能陪着他走多远,在相拥的那一刻,永远都是未知。
第二章 初雪 (五 下)
送走了一众宾客,王洵和秦氏兄弟等人再度转回刚才吃酒的二楼雅间。屋子里的残羹冷炙早已被酒楼伙计们撤走,整个房间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南北两侧的窗子都被推开通风,靠近角落的香笼中则重新燃起了龙涎香,盈盈绕绕,飘飘荡荡。突如其来的静谧与刚才的热闹之间的对比是如此的鲜明,让人忍不住要揉几下眼睛,怀疑刚才的聚会是不是真的存在过。
答案显然是肯定的。墙壁上的墨迹尚未干透,一列端庄大气,另外一列龙飞凤舞。就连王洵这种平素对书法极不感兴趣的人,目光掠过的瞬间,心中都会涌起一股澎湃之意。
“探花郎好笔力!老雷好身手!”“有了这两行字,日后恐怕临风楼二楼每天都会被排队预订,再也甭想闲下来!”伙计们还在陆续向屋子里边送茶点水果,眼下肯定不是说正事的时候,所以秦国模和秦国桢两个一人捧了一盏清茶,站在墙壁前慢慢品评。
“两位兄弟就别拿我那两下子开涮了!”
“是听了高达夫的剑琴,心中忽有所悟。若是放在平时,我也写不出这笔字来!”雷万春和张巡一前一后走回,笑呵呵地表示谦虚。
张巡当年之所以能外放补了清河县令的缺,胡国公府在背后出力甚多。所以秦氏兄弟与张巡、雷万春两人也算交情颇深。此番重逢,话头非常能谈得拢。倒是王洵,突然就有点发了傻,端着茶水站在一旁,眼皮半晌都不曾眨上一下。
平心而论,他以往并不喜欢跟文人聚会。在他心目中,这世上的文人墨客,十个里边有九个是眼高手低。仗着死记硬背过几本书,就自觉学富五车。看什么都不顺眼,什么事情都能挑出毛病来。而倘若真的让他们帮忙做点儿实事儿,则东一耙子,西一棒槌,帮了比不帮还乱。
然而今天,席中诸人彻底推翻了他先前的成见。高适的豁达,岑参的才气,张巡的持重,还有王荃的灵活机变,都给他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其中最为心折的当属李白,虽然整个席间,这位被称为“谪仙”的诗人基本没说几句话,所写出的诗与后面岑参、崔颢的作品比起来,差别也不明显。但此人的一言一行,举手投足之间都给人一股出尘之意,仿佛本不该行走在这个俗世上的星宿,不小心喝醉了酒落入凡间,纵然身形被周围滚滚人流所吞没,从发梢到脚尖却依旧纤尘不染。
王洵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李白有这种奇怪的印象。却知道自己这辈子永远都不会与李白这种人较真儿。尽管此人特立独行,心高气傲,但自己却欣赏这种独特,喜欢这种骄傲,也许不能与之为友,却依旧能高兴地看着他在自己身边来去飘然。
“喂,别想了,再想,口水快淌出来了!”无意间,秦国桢看到了王洵那种痴痴呆呆的模样,伸出手指在他眼前晃了晃,笑着打趣。
“啊!”王洵的魂魄猛然飘回躯壳,手一抖,小半碗茶水都泼在了衣服下摆上。
“看,口水没淌,茶水先洒了吧!”秦国桢得理不饶人,一边取出手巾递给王洵,一边继续打趣,“你不是已经买好金屋了么?既然这么上心,早一点儿抬过去不就行了?一天到晚相看两不厌,何必像今日这般,她的人才离开,你的魂儿都跟着走了?”
“什么啊?”王洵难得脸红了一次,一边自己擦身上的水渍,一边笑着辩解,“我是有点乏了而已。昨天为了子达的事情,一直熬到三更才睡。周围又是丝竹管弦之声不断,吵得人脑仁疼,直到天亮才勉强眯着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