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铮嘿嘿笑道:“泰王哥哥客气了,我是真的好奇呀,你说,为何你那几个兄弟反的反,乱的乱,怎么就你如此自在呢?”
泰王怔了怔,摇头道:“我也不知,也许是天性吧,我自小骨子里就不喜欢与人抢东西,哪怕我再喜欢它,一旦有人要与我争抢,我也会毫不考虑的让给他。——记得我才八岁大的时候,有一天父皇给诸皇子每人赏赐了一件皮衣,皆是由番邦进贡的各地珍稀动物的皮毛所制。太子那年比我大两岁,他得到的是一件白熊皮衣,而我得到的是一件金貂皮衣,皮衣做工精美,周身暗黄,显得很是华贵,可太子见我穿金貂皮,甚为不喜,便要跟我换,并且说:‘吾为嫡长子,年后必为储君,可着四爪龙袍,尔乃皇三子,有何资格身着暗黄?’于是不由分说,便抢过了我那件皮衣,从那以后,我便心里落下了惧因,凡事亦不敢与人争,与人抢,由于惧怕,我甚至不愿在皇宫甚至京城里久待,一直云游天下……”
苦涩的扯了扯嘴角,泰王显得有些伤感:“我的人生其实一直过得很失败,父皇气我胸无大志,诸兄弟皆看我不起,认为我是天性懦弱,人善易欺,连皇四弟无病都不如,他至少在争储的关键之时,有勇气博一把,而且他也成功了,可我……却连京城都没勇气回,实在是惭愧无地啊!”
方铮听得暗暗点头,我就说嘛,皇家出身的个个都有病,这个也不例外,不同的是别人喜欢造反,他却喜欢逃避,一直以为他云游四海,游历天下是因为他心胸豁达广阔,却原来是不敢回京城,只能在外流浪,近乎被放逐发配一般凄惨。
做王爷的,也不容易啊,至少绝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快乐……
拍了拍泰王的肩,方铮一脸同病相怜的沉痛表情:“泰王哥哥,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咱们有共同话题……”
泰王一楞,顿时从伤感情绪中走出,望着方铮惊异道:“不会吧?你是方家独子,应该不会有兄弟之争才是呀……”
方铮叹气道:“兄弟不争,可老婆争呀!”
“什么意思?”
“罗月娘,就是我率军去救的那个女土匪,你见过吧?”
泰王点头。罗月娘他确实见过,美则美矣,不过那脾气……
方铮拍了拍大腿,痛心道:“多好的一姑娘呀!贤良淑德,温柔婉约,端庄恬静,弱不禁风……”
“哎,等会儿,等会儿!”泰王急忙制止道:“方兄,你确定你说的是青龙山上的那个女土匪吗?莫非这世上有同名有姓之女子?”
方铮不高兴的皱眉:“胡说!我那漂亮老婆天底下只此一个,别无分号……”
泰王两眼发直道:“可你对她下的评语,貌似……好象……”
他可是亲眼见过方铮被那女土匪扔出了房门,而且痛扁了方铮一顿,就这还“温柔婉约”?
“咳,我就当她是。哎,说话呢,别打岔行吗?我刚说哪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