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事。”林尽染松开他腕骨,拿一粒丹药给他,“你有事。”
书生甩开路鹤亭的拉扯,跑到牡丹面前质问:“我弟弟呢,你还我弟弟!”
芍药大笑起来:“你弟弟比你有福气,肉身献给主上,灵魂得以超脱。”
书生听傻了:“什么意思?你把我弟弟怎么了?”
芍药却不回答,只是阴险的冷笑。
路鹤亭:“你弟弟怕是,凶多吉少。”
书生嚎啕大哭。
林尽染问:“你说的主上是谁?百花丹就是主上给的?”
芍药不说,林尽染也不急:“那我来猜猜吧!你们给人服用百花酒,我尝过了,无毒无害,确实有延年益寿强身健体的功效。这就跟养猪一样,把它们养的白白胖胖健健康康的才好利用。百花丹里的蛊虫进入人体,不会要人命,却会操控中蛊之人疯狂的吃喝,加速蛊虫吸食养分,等蛊虫孵化、成熟、钻入人脑,中蛊之人就会变成牡丹仙子那样,沦为你们的提线木偶。”
芍药瞥他一眼,冷哼:“平凡之躯,活着有什么用,不如早死早超生吧!肉身留给我们用,还能做点贡献不是?”
“疯子,妖孽!”路鹤亭怒发冲冠,看向牡丹仙子的眼神充满心疼,“可怜牡丹半辈子美誉,全被你这蛇蝎心肠的妖孽给毁了!”
“牡丹就是个蠢货!一厢情愿的帮这帮那,别人有求于你,才对你三跪九叩感恩戴德,一旦发现事与愿违,那翻脸比翻书还快!未察觉我那会儿,你不分青红皂白咒骂牡丹,全然不念昔日牡丹恩情。”芍药瞪向书生,“牡丹救过你母亲,帮过你妹妹,为你家送过米面,前前后后你受过她多少恩惠?事到如今,我替她拿你弟弟当利息,属实便宜你了!”
书生:“啊啊啊啊啊啊我杀了你!”
路鹤亭一把拦下书生,自己拔剑冲出,芍药一个扭曲的下弯腰躲过,袖袍猛挥,无数花枝铺天盖地的袭来。
谢明烛抢先林尽染半步出招,剑气在空中划出流丽的残影,芍药没想到会这么快,几次避闪不及被剑气伤到了肌肤,霜气直往骨髓里渗入,叫她浑身颤抖不寒而栗:“牡丹!”
被“洗尘剑”重创的牡丹还在垂死挣扎,林尽染过去放了道捆仙锁,把牡丹里外三层捆成了粽子。
失去助力的芍药更加艰难,寒气在体内横冲直撞,几乎快要冻僵她的关节,凝固她的气血。
“这是,灵武?”芍药呼吸间都喷着白雾,发梢染上薄薄的细霜,一般灵器绝对不会有此威力!
修仙界灵器无数,可配称之为灵武的,也只有区区几十个而已。
据传,创世之神盘古双眼变日月,气息变风云,声音变雷鸣,四肢变山川,肌肉变农田,骨骼变岩石,血液变江河湖海等;而这灵武,便是盘古的骨骼所化。
据书中记载为手骨,一只手二十七块,两只五十四块,这世间让人求而不得为之疯狂的灵武,唯有仅仅五十四个。
本以为是几个无知少年逞英雄,可现在居然身怀灵武,必定是背景雄厚的大门大派,且不可能是寻常弟子,至少得是亲传首徒!
芍药心头大骇:“你究竟是谁?”
谢明烛当然不会回答她。
洗尘贯穿内府,却偏偏没有直捣内丹,留她一口气。
芍药吐血鲜血,弓着脊背浑身发颤:“去吧,你们去吧!去幽山,去找主上!”
“哈哈哈哈,初生牛犊不怕虎,你们尽管去找死吧!见了主上你们就会明白,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们跟我一样,不过是茫茫修仙界里一个微不足道的蝼蚁而已。无论你爬得多高,顶上都有一朵牡丹压着你,而你,永远是一朵可怜的芍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