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胖子肯尼找了一个卖冰激凌的暑假工,得意的跑来找秦飞炫耀。
“按提成卖的,卖一个可以有两美分的提成,这样去宾夕法尼亚大学时,身上也算有了一定的“启动资金”。”肯尼特意又点了一下他的大学。
秦飞一眼看穿肯尼这种幼稚的装比行为,甚至有点想笑。
不过小胖子的脑袋还是挺聪明的,准备去公立的果园海滩卖冰激凌,那里随着天气逐渐炎热,游客数也直线上升。
肯尼就是准备趁着天气不热的时候,早早占据有利位置。
等卖了一段时间,所有人都会知道海滩上哪里有卖冰激凌。
就是海滩有点远,来回比较辛苦。
秦飞本来想说可以去城市广场卖冰激凌,想想似乎还是没有海滩上生意好,于是改为拍拍小胖子的肩膀,
“加油,做好防晒措施。”
“你呢?这么好的夏天,准备做什么?”
肯尼想了想:“要不要和我一起卖冰激凌?”
秦飞笑了笑,摇摇头拒绝了肯尼的好意。
“你忘了吗,那天我和节奏他们说好了,准备去打三对三篮球赛的。”
“哦,对哦。”
肯尼已经忘记了这事,秦飞这么一说后他想了起来,不过感觉有些可惜。
现在打篮球没有什么用啊,能得到奖金一共就那么几支队伍,很有可能拿不到奖金,又浪费了一个暑假,还不如早早开始积累社会经验,赚点小钱,到时候去了学校也有更好的规划。
至于职业球员这件事,肯尼压根就没有帮秦飞想过。
在老美,做职业球员很多都是从小练起的,就算小时候没有展露天赋,在高中时也必然有一定的知名度了。
肯尼一直认为秦飞就一时兴起而已,到了大学,一定会沉浸在其他丰富的大学生活里。
曼迪周末在学校里参加一个社团活动,朱莉阿姨和秦飞两个在家。
吃过午饭之后,秦飞换了衣服球鞋出门,然后乘坐公交车,到了城市广场。
广场上有两个篮球场四个框,三对三是半场比赛,同时可以进行四场比赛。
按照21分球赛制,一个三对三半场比赛,通常得打半小时左右。
纽约的街头篮球手来了不少,基本上都是黑色皮肤,有秦飞这么一个黄色皮肤的少年站在其中,特别的突兀。
节奏和钢球招呼秦飞,有人是认识节奏的,顿时有些吃惊。
篮球场设立在广场阶梯之下,上坡有绿色的草坪,很多球员就坐在草坪之上。
第一场比赛很快就开始了。
一个精瘦的黑肤青年带着两个两米左右的壮汉走上场地。
秦飞一看黑肤青年的样貌。
嚯,还是个名人
“秦,那人听说过吗?”
节奏在一旁作起了介绍,“这是林肯高中的史蒂芬-马布里,这小子很强,在洛克公园里也打过球。”
“嗯,听说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