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突然说:“我一直想养一条狗,但是自己都养不活呢,唉。”
涂晓看着门口蹲着拍照的冯定尧,突然想起那年他们打算养一只猫来着,后来一切都变了,养猫的计划也搁浅了,就如同小王说的,自己都养不活,还养猫呢。她试过养鱼,结果没到半个月就没了,养乌龟也没超过三个月。倒是那些花花草草,只需要浇点水、给点阳光就能活,倒是照料得还不错。不过搬家的时候几乎都留给表弟了,自己只带了两盆最爱的花草过来。
冯定尧拍了一会儿猫狗,隔着玻璃墙看着涂晓,忍不住举起相机给她拍照,被小王发现了,拖了拖涂晓的衣袖,示意她看往冯定尧,然后还冲着冯定尧的方向比起了剪刀手,涂晓则有些无奈地笑了一下。冯定尧见小王那么热忱,只好将她也放进镜头里,不过一直对焦在涂晓身上。
涂晓以手抚了一下刘海,站起身:“我们回去休息吧,明天任务相当艰巨,需要好好养精蓄锐。”
小王点头,跑去跟冯定尧说话:“冯总,拍的照片可以给我看一下吗?”
冯定尧将照片调出来给她看,小王一直在惊呼:“哇,冯总你拍照的技术真好啊,涂总这个表情抓得特别好。涂总你来看。”
涂晓有些僵硬,但是也不好不看,她凑过来看了一下,那张照片是她托着腮看猫狗打架时拍的,神态恬静,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阳光落在她的下巴上,整张脸半明半晦,光影交织,眼睛因此格外明亮,似有一种叫幸福的感觉从中流淌出来,有一种难以言喻的动人美感。
小王叽叽喳喳:“我觉得这照片都能送去参加摄影大赛了。冯总,你是专业的吧?”
冯定尧笑了一下:“学了一点。等我回去了,将照片发给你们。”
“好,谢谢冯总。”小王高兴地说。
涂晓淡淡地说:“谢了,回去吧。”早知道冯定尧的摄影水平不差,没想到还真不错。
第二十二章 出发
下午他们一行人都没有再出去,就在招待所里待着。涂晓和小王同住一个标准间,小王兴奋得睡不着,她躺在c黄上兀自回味着:“冯总真是个很好的人啊,那么温和有礼,又有才华。听说他还没结婚,不知道会找什么样的女朋友。”
涂晓没接话,拉上被子睡午觉。
小王并不需要有人捧哏,一个人自话自说,兴致也不减:“像冯总这样的,肯定会找个门当户对、漂亮贤淑的女朋友吧。唉,男神果然只能是用来欣赏的。”
小王看了一眼涂晓,忍不住八卦心起:“涂总,你之前肯定和冯总认识吧?”
涂晓扭头看着她:“啊?”
“我说你和冯总是不是认识?”
涂晓打了个哈欠:“不是很熟,我跟以前的冯总比较熟。”
“哦。”小王躺了回去,不再说什么了。
涂晓闭着眼睛躺在c黄上,心想,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就再也没有小王这种对异性的热情了呢,好像一个冯定尧,就将自己所有的感情都耗尽了。她叹了口气,背转身去,睡觉。
第二天清晨四点半,涂晓几个人就起来了,收拾好行囊,几人上了一辆皮卡车,除了他们四个,还有青基会的两个人。车前座里坐不下那么多人,老张和青基会的一个人就坐在车斗里,车斗里还有涂晓他们的行李,以及托运过来的学习用品。
东西有点多,青基会的人说等不能开车的时候,就得雇人去背了,那些东西足有两百斤重,他们自己分一点,到时候还得雇两三个人。
涂晓这时候才发觉自己考虑得不够周全起来,青基会的人有义务帮自己带路,但是没有义务帮他们背东西。但是他们千里迢迢来一次,总不能空手而来,尤其是面对那些孩子的时候,不是给点钱就可以的,送一点实用的小礼物,他们一定会乐开花吧。
四五点钟天色才微微亮,车灯穿透夜幕,照出此刻的冷清和寂寞来,就算是习惯早起的农民,五点也是相当早了,涂晓都不记得自己有多少年没有这个点起过c黄了。小王自从上了车,就抱着她的包靠在座位上打盹去了。涂晓看着朦胧的景色,没有路灯,没有行人,只有偶尔的车辆呼啸而过,真是个难得清静的早晨。
开车的青基会的工作人员是个三十多岁的汉子,姓马,是个彝族人,老马很健谈,虽然普通话并不那么标准:“你们一年到头也起不了几次这么早吧?”
涂晓笑笑:“确实,好几年都没这么早起过了。”
冯定尧则说:“我这几年倒是经常早起,大概也就是四五点钟的样子,天色微微一亮,就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