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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威斯顾不得这边的变故,快步朝那辆凌志车跑去。

令他欣慰的是,那边并没有像原来历史一样传来枪响,第一个人回头看到了这边的情况,整个人都愣住了。

迪威斯跑到凌志车后面不远的地方,举起枪来指着第一个人。

“放下枪,抱头蹲下。”

那个人立刻举起了手中的枪,同样指着迪威斯。

熟悉前世这一段历史的迪威斯知道,这两个人虽然年纪不大,只有17、8岁的样子,确是不折不扣的亡命徒,被迪威斯打中大腿的人,如果没猜错,就是丹尼尔·安德烈·格林,而靠近凌志车,现在正和迪威斯对峙的人,叫做拉里·马丁·德梅里。

那把点38的手枪,是迪威斯辨认他俩的依据,因为在后世流出的报道里,丹尼尔-格林在一周前刚刚抢劫了一家便利店,抢走了这把手枪,并且打死了店员。

两个人就这么拿枪对峙着,迪威斯感觉自己手心里全是汗水,他第一次感觉死亡离自己如此之近。

拉里边和迪威斯对峙边慢慢的往后退,他走到凌志车驾驶室旁边,突然一枪打在了驾驶室窗玻璃上,然后一肘子把玻璃打的粉碎,指着车里的人说:“出来。”

迪威斯不敢在这个距离开枪,他的枪法毫无准头,如果误伤或者没打中激怒了拉里,他今天就白来了。

然后他看着迪威斯说:“放下你的枪,要不我一枪打死他。”

很显然,拉里很聪明,他看得出来凌志车里的人对迪威斯非常的重要。

果然,迪威斯瞬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投鼠忌器的他,既不敢放下枪,也不敢不放。

车里的人举着双手慢慢的走了下来。

“我有钱,我儿子很有钱,不要开枪,我可以给你钱。”这是一名中年黑人,他非常惶恐的看着拉里,嘴里不断的说着求饶的话。到现在他也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只是知道眼前这个人想杀他,而对面的那个人想救他。

拉里不耐烦的一脚踹在了中年黑人的腿窝里,把他踹的跪了下来,然后毫不犹豫的一枪打在了他的小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