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暴雨毫无预兆的落了下来。
天亮之后,王耀祖已经彻底摆脱了那个白人的追逐。
那个被抠掉双眼的白人,成功地拖住了另外一个白人的脚步,让他不至于追出太远。
这是无意识中的一着妙棋。虽然王耀祖也的确杀不了他。
战斗中,给对方造成一个残废的伤员,远比给对方一具硬邦邦的尸体有用。
王耀祖又冷又饿。
衣服湿透了。
他朝着前方一直走,一直走,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
中午的时候他在荒原上发现了一个兔子窝,掘开之后发现里面有几只还来不及跑开的小兔子。他忍着血腥和对病菌的恐惧,垫了一下肚子。
他不是不想生火,而是他搓断了一根木棍,也没有生起火来。
到了傍晚,他终于看见了前方有一座布满了苔藓的巨大石头,大概有十来米那么高。
石头的下方竖立着一个路标,上面写着‘绿石村’几个字。
绿石村,大概就是因为这一块绿色的石头而得名的吧?
虽然他的英语并不好,而且19世纪的英语和21世纪的英语完全是两码事。但是这几个字他还是认识的。书面英语无疑比口头英语要简单多了!
终于发现了人烟的迹象,这让他的精神一振。
他有自知之明,身为印第安人,在这种白人的聚居地,肯定会遇到一些麻烦。
但是他也同样也有一些自矜:凭着自己超越这个时代两百年的知识,不说混得风生水起,混一顿饱饭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吧?
此时应该还是19世纪的中期,具体是哪一年他还不知道。
对于美国历史,他了解得不够多,所以也不太可能去抱格兰特或者林肯的大腿。但他至少不会考虑去抱西班牙或者南部联盟的大腿。
在大的方向上,不至于犯错。
这就足够他做很多事情了。
至少,白人里也是有好人的,对吧?
应该对吧?
人之初,性本善,对吧?
……
绕过那一块绿色巨石,王耀祖骤然停住了脚步。
他的身体颤栗着,无力地靠在湿漉漉的青苔巨石上,坐在了泥泞中。
绿石的另外一边,是一个巨大的山坡。
山坡下是一片空旷的低地,低地上散落着几座白色的小木屋,青色的河流如同缎带一样漂浮在绿色的原野上。
美丽极了。
可是,在离那几座白色的小木屋不远处,一座巨大的白色骨山堆放在那里。
雨后的太阳照耀在骨山上,骨山发出粼粼的白光。
骨山上堆满了白骨。
那种巨大的,是野牛的尸骸。
那种细小的,是人的尸骸。
整座骨山,目测大约有十多米高,一个农夫模样的黑人正拿着粪叉整理骨山,将他身后的一堆新鲜的骨头给叉上去,重新堆放整齐。
这得是多少具尸骸?
王耀祖完全想象不到。
他的大脑已经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阳光冷冰冰地照在他身上,他试了好几次想要站起来,可是站到一半,又无力地重新跌坐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