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光都很懂事,五点的斜阳,恰巧跳到他的嘴唇上。整个人在半明半暗中,唯独一双眼亮得可人。
一时间我分不清他到底是看我,还是看别的什么——毕竟,无论焦点是哪里,都实在配不上过于炙热的眼神。
虽然被看得莫名心慌,心里想的却是应该来张照片,记录一下傍晚这么美的光。
后来,他问我当时为什么出了那么多汗——其实他不知道,那时不但衬衫被汗湿得黏糊糊的,衬衫下的皮肤也是片片烧红。
我说,大概因为那是2011年最热的一天。
第3章
我比方岷多活了七年,却没能学来他的半点不羁洒脱。如此看来,这七年倒是虚度了。
方岷依旧神龙见首不见尾,连班长组织的爬山都没去。
这是毕业班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聚在一起玩,他们也邀请了我。如果放在原来,我是不会参加的,有老师在场大家肯定会放不开。后来为什么答应,我也不知道,只是眼睛不自觉在人群里搜寻某个身影。
直到有个小姑娘跑过来说,老师是在找方岷吗?他说他不来。
“方岷同学有说他去哪里了吗?”我问。就当是一名老师的职业病。
小姑娘咯咯笑了,“没说——不过,老师,您对他真好。”
我到底是不太适合爬山。久坐低头留下的腰椎毛病,爬台阶会很费力。我就让他们先上去,自己在半山腰找了个商店歇歇腰。
这座山是柳镇为数不多的旅游景点,但也没有很出名,游客寥寥。但商店里的小玩意儿倒很精致。店老板是云市来的,老板娘是柳镇人。两个人平时就爱做些手工,索性把店开回老板娘的老家。
我夸老板做得好,想着来一趟挺不容易,干脆带一个纪念品回去。正好看到一个木头做得娃娃十分可爱,眼睛大大的,嘴唇虽然民成一条线,但整个神态是笑着的。我无意识碰了碰它的头,问这个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