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在马的刘远,都有点摇摇晃晃,荒狼和血刀生怕他摔下来。
刘远用力甩了甩头,然后笑着说:“没事,虽说有点头重脚轻,不过还能抗得住。”
那个天杀程魔王,给刘远喝的,是军中儿郎最喜欢的三勒浆,这酒口感绵醇,刚喝时不觉什么,但是后劲十足,走的时候没事,可是走了不到几里路,刘远都己经有点头重脚轻的感觉,头一晕,那马都驾驭得不好,幸好唐代没醉驾的规定,若不然,刘远定被武候铺的武候抓走了。
有空得好好报回仇才行,真是的,让刘远喝了那么多酒,这程大魔王也不派辆马车。
荒狼看到刘远虽说有点摇晃,但是那双脚夹得还是生紧。
骑着马,吹着风,带着几分酒意,刘远突然豪情大发,大声唱了起: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
微风从坡上刮过,
不管是西北风
还是东南风
都是我的歌,我的歌
……
那声音高亢、激扬,荒凉中带着一丝骄傲的气息,一时间引得不少路过的商旅侧目。
“刀兄,这是一首什么歌?兄弟我听不出来,你听过吗?”荒狼驱马走近一点,小声地问道。
血刀摇摇头说:“我也不知,这歌不同刀某听过的歌,不像歌楼妓院的绵绵的江南小调,粗犷、奔放,还真是不错,越听越有味道,我喜欢……”
“我也喜欢。”
刘远唱得兴起,放缰慢行,且行且歌,说不尽的洒脱,那沙哑的声音虽说也有商旅不喜欢的,不过一看到刘远那华丽的衣着、跨下极品的好马,特别是两个虎背龙腰、一身煞气的私卫跟着,倒也没人敢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