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你知道你把火药卖给了谁么?”李维丝毫不知道这几个女人的想法,他现在只是想着如何狠狠地调教面前的萝莉。如果有可能,事后还要给对方留下一个一生难忘的回忆。
“据……据说是日本中部正在打仗的一个领主。对方有给我出示证明,说是……啊!对了,说是织田家的人!”
“哼哼……我来告诉你吧!你把这一百斤火药卖给了谁?卖给了正在同我们上杉家作战的南方领主武田家!我们和他们打得正热热闹闹、亲亲我我、如胶似漆、密不可分呢,这一点你应该知道吧?”
“我……”这些成语可以这样用么?这才是丽露想要吐槽的地方:“我十分抱歉,这次的确是我的错。我愿意……把这次交易的全额全部交给中人大人。就当做是我们商会支付的赔偿,我还会再支付一倍的罚金!”
“……”唔,雷厉风行,做事果断知错就改,李维多多少少知道一点丽露为什么可以年纪轻轻就纵横四海了——自己对于这三百两黄金,平时的李维一定会原谅对方的,不过,现在是敲更多竹杠的时候:“别开玩笑了!仅仅三百两黄金就能抵得过这次事件造成的影响么?我来告诉你,这一百斤火药如果不是我们发现得早,明天中午的时候就会被安放在柏崎港的各个角落,然后一起点燃!到时候整个柏崎港都会被炸上天!没有炸上天的也会被熊熊烈火包围——到时候你回你的阿姆斯特丹,而我,则要为整件事情负责——你说!你要怎么赔偿我?”
如果你用肉体支付的话我保证什么都不会去追究的……这是李维的潜台词。
第416章 敲诈
对于李维的诘问,丽露现在有些慌乱无措——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非洲,那么走过路过看过就算是算了,毕竟一个部落能存在多长时间都是个问题。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美洲也没什么,道理同上。
但问题在于,她所在的地方不是连国家概念都没有的非洲,而是一个有地方政权的亚洲。更加可怕的是……这次跟着自己来的,还有阿姆斯特丹商会。
如果这件事情仅仅只发生在个人身上,那么丽露可能永远的失去一个合作伙伴,而且要失去一个花费几年功夫才稳定的倾销点,她的事业将会被打回几年前,在远东的势力将会被打回原点并且原地踏步走的时间将会再持续不知道多长时间——毕竟九州平户,京畿界港都是葡萄牙——天主教势力,她一个新教徒荷兰人去一定会被排挤打压,甚至是被诡异天主教的当地领主ko的。
更何况这次她是带着阿姆斯特丹商会的委托和监督官!她在阿姆斯特丹商会面前已经说过了自己取得了“黄金之国”中盛产黄金的一块领地经销权,并且阐述了“黄金之国”正在打内战,而自己投资的领地则是势力范围覆盖半个最盛产黄金的日本!除了国王之外第一强势公爵。
最主要地,她表示自己甚至能够通过日本打开那扇欧洲人心目中紧闭着的富饶之门——大明的经商之门!
阿姆斯特丹商会主持着荷兰国内国外大大小小一系列事务,看着丽露带回来的通商邀请信和大把大把的黄金,也不由得这群人不相信。黑眼珠子盯着黄金子谁不动心?考虑到荷兰乃是新兴国家,虽然已经自主自治并且有自己的军队,但是就连独立现在也没有正式公布!急需海外殖民地和市场以便和老牌殖民国家竞争。葡萄牙、西班牙已经发现了日本并且与之经商,但是cha的大门一直无法敲开,顶多只能在东南沿海一带小规模的走私。绸缎、瓷器、茶叶和巧夺天工的奢侈品让整个欧洲为之疯狂。
脑子一热,阿姆斯特丹商会委任了丽露作为经商特使。由于从荷兰到越后的航线也是她“发现”的,所以丽露理所当然的占有了航线的优先使用权和n多当时欧洲对于航线发现者的特权。
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一定把日本的好消息打回阿姆斯特丹。丽露来到了日本——第一件事情就是被一百两黄金诱惑走私了一百斤火药。
现在如果被查处的话不仅会影响自己的声誉,破坏和日本之间的友谊。如果对方说的是真的自己还参加了一场敌方势力的纵火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