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是杨上臣,就是周三旁边一狼狗,逮谁咬谁,他可不是就会吠两声,我刚刚瞅他那样子,他是真动了火。”
唐冬冬眉心跳了跳,“他喜欢阿轲?”
直到这时候,他还是叫着阿轲,即使刚刚在见过对方之后,他发现,阿轲这个称呼就变得别扭起来。
而听着周三,竟然无比顺耳洒脱。
“不啊,”孟擎摇头,“这两人是过命的交情,两人家里都有钱,小学时候被绑架过,结果还没来得及报警,周时轲就背着一身是血的杨上臣回来了,送去医院,杨上臣伤的反而没有周三重,周三肋骨都断了两根儿,艹,当时都知道这家伙不简单,谁他妈肋骨断了还能背着个人跑回来?”
“两家人到现在关系都特别不错,别的不敢说,但周三人缘这块,真没得说,”孟擎感叹道,“他要是这几年在北城,就我,都得叫他一声三哥。”孟擎比周三要大一岁,他跟唐冬冬还有傅斯冕是一届的。
唐冬冬心里五味杂陈。
阿轲到底,为了傅哥牺牲了多少东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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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时轲的确度过了浑浑噩噩的半个月,他以极快的速度消瘦下来,吃了也不见长肉,让洛露的嘴角急得长了一串燎泡。
他需要时间走出来,六年他可以说不要就不要,但做不到说忘却就忘却。
这半个月,他一闭眼,就是傅斯冕的脸,要么就是对方坐在自己面前神情冷漠地丢过来一沓合同。
他经常发呆,觉得自己好像还身在江城,回过神的时候,看着四周熟悉的景象,才想起自己早就回家了。
心里那股憋闷和不舍几乎把他折磨疯了。
周时轲想到自己和傅斯冕已经彻底断了,他痛得死去活来,他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咬着手腕闷声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