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管理条例,治安管理条例还没什么,大家对刑事管理条例,那可以说议论纷纷。
大家对《川省刑事管理条例》中第23条意见非常大,在该条款中,明确要求哥老会、袍哥等帮会、盐帮、鸦片帮会,土匪、恶霸等有组织暴力犯罪团伙限期解散。
对参加这些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一律罪加一等。
对其团伙首领、核心成员一律处以3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直接枪毙。
对一般成员,需进行劳动改造,以使其在未来能够自食其力。
须知民国年间,四川哥老会、袍哥组织横行,前任四川大都督尹昌衡就曾经在督军府大门上挂出大汉公的招牌,前任川军第一师师长周骏也曾经挂出大陆公称号,立宪派领袖罗纶等人,与哥老会、袍哥或多或少的有这样那样的关系。
议员经过两天讨论,大家对该条颇为反对,有的甚至认为哥老会、袍哥曾经是反清组织,过去对革命有功,希望杨兴不要痛下毒手,对哥老会、袍哥不要赶尽杀绝。
听到警察厅厅长程鹏报告后,杨兴沉思了半个钟头,决定亲自出马,前往游说这帮议员。
5天后,川省省议会,在众人一片噪杂声中,杨兴赶到省议会。
让人惊讶的,杨兴没有发言,最先发言的是带来的那20多个受害者。
一个双脚被打断的乡民拄着拐杖,艰难的走到主席台上,向议员讲述自己的不幸,自己在大街上碰倒一个哥老会会员,惹得舵把子不满,被打断了双腿。
一个瞎子摸索着来到主席台前,向议员讲述,一个小偷偷自己同伴的荷包,被自己揭穿后,不但遭到当地袍哥大爷毒打,而且还被残忍的刺瞎了双眼。
一个昔日盐帮喽啰,曾经跟随盐帮贩卖私盐,其帮主奸淫别人妻子,杀人放火,无恶不作。
一个商人站出来,控诉各地棒老二横行,两车绸缎,从成都运送到广元,中间共花费了250多个大洋,足足相当于两车绸缎买家的6成。
控诉有一次绸缎被抢劫,自己足足损失了400个大洋,差点从此一蹶不振。
一个码头上苦力站出来,控诉自己不得不向码头周围的帮派缴纳80文铜钱,足足相当于自己当月辛苦费的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