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州弄错了,是一个人,用了四种书体写的。”虽不识字,听到各种谣传后,魏华也慢慢琢磨出来此节。
“是一……人?”刘知州有些冒汗,若是如此,这个乌龙闹大啦。
“更不是老翁,是一个少年。”
“少年?”刘知州立即想到了自己乖学生后面那个俏影,正是这个江杏儿出的三十金寻赏。汗水冒得更多,问:“可是郑家庄的郑朗?”
“正是,他弄的器物,上面有画,有字,还有那长短句,然后让我家小郎,命我进城,一个小姐送一个。”
“你可弄错了?”
“小的没有弄错,小的还看到郑家子,为了使器物更完美,提前磨练了一段时间,这才制出四筒,托于我家三郎,转交四小姐的。”
“于是你背主忘义,出卖了郑家子?”
“小的……”
“于是你见利忘义,又勒索到本官身上?”
“小的不敢。”
“拖下去,重杖六十。”
宋代刑罚有笞、杖、徒、配役与死五种,后来又增加了管置。笞用荆条抽条犯人的臀部或者腿部,数量从十次到五十次,是最轻的处罚。其次是杖,用三尺来长的竹竿击打犯人的臀、背、腿,天圣时又规定杖最重不能超过十五两,数量是六十到一百。流顶多三年,配役惩罚更重,要刺面,是集杖、黥、流、役于一身的复合刑罚。
没有打板子与打棍子的事。
可是六十杖打下来,也将魏华打得嗷嗷直叫。
刘知州没有理他,是在考虑这件事揭开后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