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上倒映出宋敬原神色不善的脸。
再叫车,恐怕要等到半夜两点才能回家。路拾萤拍拍裤子,慢悠悠地起身:“你想学竞走吗?这个时候街上没人,正好练练——”
竞走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头盔“啪”一下准确无误砸在路拾萤后脑勺:“路拾萤,”宋敬原撸起袖子,“你想学拳击吗?”
撵着路拾萤这条狗跑了两条街,宋敬原累了,喘两口气,跟着狗走回家。
走在临仙河边,晚风一吹,那点酒很快醒了。
路拾萤走在前面,不时头也懒得回地和他搭话:“喂,听了这么半天,你听明白没有?没悟就算了,到时候你就使劲儿弹,跟琴弦有仇的那种弹法——”
“我明白了。”宋敬原打断他。
“真的假的,怎么就开窍了?”路拾萤半信半疑,却又猫儿一样狡黠一笑:“就和你说了,来酒吧感受气氛有用。”
宋敬原垂眼扫着不远处临仙河上月光粼粼,眼前浮现的却是他与路拾萤躲在储物间时,路拾萤微微泛红的下唇。
薄汗微湿,手背相贴,心跳就如擂鼓。
路拾萤废话多,就算宋敬原不搭理他,他也能一个人叨叨。走了约莫半小时,宋敬原已从他嘴中得知他在北京哪个区哪个学校上学,班里多少人,女生谁最好看,男生谁跑得最快。校门口出来哪个胡同炸酱面最划算,以及稻香村的枣泥糕比酥皮饼香甜。
路拾萤还告诉他,他妈妈在北昆唱戏时,遇到一个金发碧眼的老外。洋人的皮,汉人的心,尤其喜欢听昆曲。情投意合,走到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