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中一个敌人。
又能怎么样?河西羌的骑军队列里面,多一个人少一个人几乎没有什么影响,只要有空隙,位于后方的士兵就会自然而然的替补进来。
而且,面对一个对手,你只需要关注一个方向,而面对一群敌人。你就算有火眼金星,也无法照顾来自各个方向的暗算。
精准的判断能力。
出众的集体作战计划。
这些传承于秦国体制的优秀基因,也同样的传导给了河西羌的士兵们,尽管他们只是受过一些简单的训练,但只要有带兵的队率、什么在,这支队伍的灵魂就在。只要有一个将校活着,这支队伍就不会垮掉。
仅仅半个时辰,等冒顿得到消息,率中军大队飞驰过来时,白广季已经结束了一场高效率的围歼示范作战。
匈奴斥候队已经被歼灭大半。
剩下的百余名幸运儿正伏在马背上。头也不抬的拼命狂奔,就连自诩是千人敌的匈奴千长也一样畏缩在逃卒之中。
“无胆的懦夫。还有脸回来?”冒顿勃然大怒,狠狠的一鞭抽在匈奴逃将的脸上,顿时有一道狰狞的血痕突了起来。
“大单于,我——,饶我一命。”匈奴千长被抽得在马上一个侧伏,差一点跌倒于马下,不过在看清楚了冒顿动怒的神情后,他立时哀求起来。
“大匈奴的尊严,都被你们这群懦夫给丢尽了,来人,割了他的首级,连同他的部族,一起灭了。”冒顿冷森森的喝令道。
临阵斩将。
本是战场的大忌,但冒顿不需要顾忌到这些。
血腥的人头,可以让麾下的士兵更加的疯狂嗜血,能够让一众将领战战兢兢不再有保存实力的私心。
匈奴以部落为单位,每一部皆是一个部落出兵,一旦失利,这个部落也就失去了进取和在竞争中获得利益的机会。也正是因为这种残酷的不讲情面的竞争,让匈奴在草原的生存竞赛中获得了壮大和称霸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