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面话就不要多说了,我知道你想要攻打汉人城池,夺取粮食。但是你有考虑到风险吗?汉人强大,覆灭了无数部族,前车之鉴啊。”五溪的智者,托奎慢条斯理的开口道。
这句话犹如一盆冷水,浇灌在众人的心头。凉透了。
虽然说草原人强盛,屡次剿灭,但是屡次兴起。几十年一过,就有了与汉人分他抗衡的实力。
同为部族,五溪一族应该以草原人为偶像,兴兵攻打汉人才对。
但情况恰恰相反,五溪居住的这块地方,乃是可以耕种,甚至建立城池的土地。是有开发价值的。
想当年南方三越不敬汉人,结果被汉武帝逐一覆灭。前车之鉴啊。若是五溪也起兵反抗,最终结果逃不了族灭,而后五溪被划分,设立郡县。
而五溪仍然存在的原因,是因为性情温顺,与汉人互相通商,而且礼遇汉帝,才得以苟延残喘。
这么多年的习惯下来,一下子要侵略汉人,实在是让在座的人为难。
“风险?大不了覆灭罢了。但要是不攻掠汉人,我们四十万部族,将饿死一半。活生生的饿死啊。何等的屈辱。与其屈辱求存,还不如轰轰烈烈的与汉人一战,攻占富饶的荆楚。”
沙摩浑的神色很激动,说着说着,更加的激动。豁然而起,振臂道:“如今汉人四方割据,大小诸侯无数。传闻昔日四千万民众,如今不足千万。而我们的勇士能以一敌三,骁勇善战。只要集合五万军队,就能杀败二十万大军。这样的资本,足够我们割据荆楚,奴役汉人。如此发展二三代,就有了进据天下,谋夺整个汉人天下的机会。正是风起云涌,我等豪杰逐鹿天下的时候,此时不进更待何时?”
老实说,沙摩浑的一番豪情壮语是很有煽动力的,在座的包括托奎,凡哒身后的一众蛮将都有些意动。
但是听在托奎耳中,实在是狗屁不通。
汉人别说还有一千万,就算是只剩下了五百万,那也是不可侵犯的。那防御力很高的铁甲,那攻击力十足的手弩。
森严的军纪,将领的才能都不是小小的五溪人可以比拟的。
因为托奎曾经跟随父亲去过汉人的世界,所以了解。了解汉人的名将们是用何等的计谋在打仗。
因为了解,所以惊惧,所以恐惧。
即使现在的他身为五溪三大蕃王之一,握有八千精兵,也不敢说什么进取荆楚的言论,更不要说是进占天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