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爵,请您回答我——”
面对维尔福检察官的质问,埃德蒙一时陷入了沉默。
如果是1815年那个年方十八岁的小水手埃德蒙·唐泰斯,他会在这里大声疾呼“不管怎样,我不知情,所以我是被冤枉的!”。
但现在他是1831年的基督山伯爵,他不仅仅见证了政治的风云变幻,甚至自己也已经是政治的一份子了。
就在不久之前,他还伙同这位维尔福检察官,一起查办了“马尔蒙元帅叛国案”,并且将自己的老仇人、已经死去的费尔南搞得身败名裂,搞成了叛国案件的中心人物。
正因为深度参与了这一切,所以他已经知道,在政治的世界里面,没有知情不知情,也不管无辜还是有罪,政治看的是结果,看的是“需要”,看的是谁更加能够掌握形势、进而控制话语权,然后来“定义”对手的罪名。
因为船长突然病重,自己帮船长送了密信,上了厄尔巴岛还见到了拿破仑皇帝,那么自己就是波拿巴党派的“信使”,自己就在无意中,把自己绑到了波拿巴家族的战船上。
毫无疑问,如果当初拿破仑皇帝真的赢了,“百日王朝”不仅仅只活了百日,那么有闲心的他,一定会封赏自己;
但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在拿破仑皇帝一败涂地,波旁王家再度卷土重来的时候,自己同样也将成为被清算的对象——哪怕自己对此毫不知情,但为拿破仑送信是无可辩驳的事实。
自己是无辜,还是有罪?
准确的答案是:对一个波拿巴家族的法庭来说,不但无罪而且有功;但对一个波旁王朝的法庭来说,自己就是一个政治犯,“不知情”并不是什么可以用来辩解的理由。
对于家庭纠纷、债务纠纷、乃至江湖仇杀这种案件来说,“正义”是一个明摆着的东西,是可以被厚厚的法律书所定义的东西,但是,当牵涉到最高的权力时,“正义”已经变成了非常模糊的东西了,全看立场而定。
国民议会砍掉路易十六的脑袋是正义吗?热月党人砍掉罗伯斯庇尔的脑袋正义吗?拿破仑皇帝发动政变独揽大权正义吗?
“正义”已经无法定义这些东西了,而是由这些事件产生的结果来定义何为“正义”。
国民议会赢了所以用杀死国王执行了正义,热月党人政变成功了于是杀死罗伯斯庇尔执行正义,拿破仑赢了所以成了皇帝,他们就成了正义。
所以,当按照维尔福所说,在“波旁王朝暂时赢了”的前提下,哪怕真的来了一个“秉公执法”的法官,那么他也必然只会按照波旁王朝的正义来判决自己。
哪怕一个是完全公正的判决,他也逃脱不了“逆党”的恶名。
在政治上,不知情绝不是可以为自己开脱的理由,那几十年当中,多少人都被稀里糊涂地送上了断头台,他们的哀鸣又有谁在乎呢?…
维尔福不服气的就是这一点——因为,那个时候哪怕换个王党分子来马赛当检察官,只要发现了自己的事情,自己一定会“难逃法网”,因为自己已经是波旁王家的“正义”的敌人了,只要在波旁统治的国土上,自己就必须是个罪犯,而且罪无可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