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叙军功及各地公田的厘定工作,也陆续进行得差不多了。”林缚坐在椭圆形长案的一头,说道:“殖商银庄也应该立即着手成立。新银庄而名‘殖商’,想来各位都能从其中了解一二。殖者,兴财生利也,殖货,殖息之义也。四十万将卒,五千将官的军功之赏,并不是简简单单地说只是这次要划入殖商银庄的一千两百万银元本金,真正的军功之赏,要从‘殖商’之义里得来……”
关于殖商银庄的成立,林缚与宋浮、高宗庭、林梦得、林续文他们讨论了好几个月,林缚真正的想法,宋浮、林梦得、林续文、高宗庭他们自然也是全部了然于心。
眼下中枢财政当然拿不出一千两百万银元的真金白银投入殖商银庄,真正投入银庄的是弋江、寿州、庐州、江宁、虞东、夷州等地总计达六百万亩的公田。
新成立的殖商银庄将在各地设立机构接管这些公田,将这些公田以低廉的价格出售或出租给无田或少数的佃户、农户,以此所收集本金,之后将大量的本金再转投入造船业、海港建设、黑水洋及南洋船社,以支撑新兴的工场业的发展以及对海外的贸易渗透跟扩张,以获取厚利,再将这些厚利以钱息的形式分年放发给功勋将官,以此为真正的功赏。
殖商银庄的发展以及功勋集团将来的得利规模与程度,是直接跟对海外市场的扩张及贸易渗透挂钩。也就是说殖商银庄日后就站着新帝国的整个功勋集团,也就意味着林缚对海外进行扩张跟贸易渗透的新政思维,将是传统势力难以更改的。
目前,对海东、南洋的年贸易额,去年就超过两千五百两银的规模,在各个环节差不多有近两千万两银之巨的厚利。其中约计只有七百万两银通过各种渠道直接收归军司,计入中枢财政,以支撑当前的战事。更多的,将近一千二三百万两银的巨利,则通过各个环节,在以东阳乡党,海商集团以及江淮商绅为代表的诸多新兴的工场主、工矿主以及把持传统生丝、茶布、瓷器、制糖等业势力之间分配。
以林氏、宋氏、顾氏、周氏、陈氏为代表的东阳乡党、海商集团以及江淮商绅,恰恰是淮东当前雄厚财政及强势权力的基础,他们与传统的依附土地而食利的阶层,已经有着迥然不同的区别。
以林氏为例,虽说林缚个人名下有着疆域广阔的私邑,但林氏传统所拥有的土地,实际上从津海大撤退开始,就逐步的转为经营新业的资本,投入船场、铁场、煤场、织场及钱庄等新兴行业里来。这其中,包括林氏在上林里经营数代所积累了逾二十万亩粮田,以及在燕南战事之后在津海鲸吞的十数万亩粮田,前后在林庭立、林续文、林续禄、林梦得等人的名义之下,向淮东钱庄、船场等业投入超过三百万两银的真金实银。
数年来,利润相滚,林氏计得总资产超过一千万银元。林氏此时不仅在政治上获得第一家族的地位,在经济上也是根基坚固以确保第一家族的地位。
林缚治淮东十年,林氏实质从根本上已经从传统的半依附土地,半依附商贸而食利的商绅势力转化为依附新兴工场及商贸食利的较为纯粹的资本势力。
当然,新朝随时都能成立,一旦正式立朝,林缚登基,天下的土地自然在名义上都将归林氏及整个功勋集团所有,所以没有一个有力的手段跟措施,很难阻止整个群体往旧路上走。
所谓更有力的手段及措施,不是强按住林氏及功勋集团的头,而是要以新格局的巨大利益将他们紧紧的吸引住。
而所谓的新格局,无非就是统一的内地市场以及更加庞大的海外殖商市场所带来的商业革命。而唯有持续创新的新技术及新兴工矿业所生出来的丰富物资,才能源源不断的从统一的内地市场及海外殖商市场获取远超地租之利的超额利润。
当然,眼下对海外市场进行贸易渗透所得的利润,都给以林、宋、周、陈等家族为首的东阳乡党,海商集团以及江淮商绅等势力得去,设立殖商银庄,就是要让为新帝国创立而流血牺牲的功勋集团参与出来。
林氏诸人以及宋浮等人也清楚,他们必须要让出一部分利益,叫有功将卒,特别是替林缚掌握军队的高级将领们分享。甚至殖商银庄筹立前期所需的一百万银元本金,还要淮东钱庄支借,不占用中枢的预算。
就眼下对海东及南洋的贸易规模,真正要将代表功勋集团利益的殖商银庄一千两百万银元的本金投进去,每年少说能分得三百万银元的利润。传统上,元越每年对宗室及勋戚的供养及封赏,每年也就这个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