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内帑银锭之后,尚有内帑金锭的存在,明命十四年曾铸黄金百两锭一百锭,名为越南通宝,绍治、嗣德期间都铸造过各式内帑金,低至一钱,高到一百两,成色八成半。
除了内帑金锭之外,绍治二年起尚有一个新名词“宫帑”,与内务府的金锭不同,这完全是皇帝的个人小金库。
至于嗣德未年,内帑尚有多少金银,一直是秘而不宣,所有内帑在法军进入顺化之后,全部被法国人没收。
但是根据越南历史记载,1885年秋七月,尊室说在顺化武装反法,事败携后咸宜帝出走,法国人为了扶植阮福升坐上皇帝宝座以接替咸宜帝,给了其中的十两银锭二千锭,铜钱二万缗。次年五月(同庆元年,1886年),法国人声称把金银的一半交给越南,但仅仅是把还留在顺化的一部分还给同庆帝。
同庆派出户部待郎会同法国官员检认,结果法国分给了越南银锭银钱、银币共重七万八千四百二十一斤。当时使用的是法国秤,一公只相当中平衡十一两,所以这批银锭、银钱合八十六万两千六百两,又分给越南金钱、金币五百九十一枚,共重十一斤,合一百二十一两。
法国人则分去银锭三万二千二百三十斤,合三十五万四千五百两,而且所有的金锭和一批金牌、金钱金币,共重三千零五斤,折合黄金三万三千两。
由于其时金价极高,一两黄金折合几十两白银,即便以明命时的比价算,也是一两黄金相当于三十两白银,以此计算光法国分去的黄金就达九九万两白银,全部折合白银的话,越南只得八十六万六千两,法国分去一百三十四万两。
所以给回越南一半金银的说法,只是一种宣传,越南得回的金银价值最多只有法国分去的六成而已,而且这仅仅是嗣德期间的部分存银存金,尚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交还法国。
阮宜帝出走之时,中途被截走银条二十函(共贮银条一百九十条,每条十两)和银钱币一万八千六百九十六枚,由法兵看守,法人又要去在广平省的八十三函金银,每函一百条,及丢失后追回四箱黄金,共重一千六百两。
最大的一宗则是一八八五年五月发现的下层银“十两锭”九百一千四百二十四条和“一两银锭”七万八千九百六十锭;上层黄金五百两,银七十万两,在寿址门贮存的黄金八百九十八两和银一千四百两,都没有分给越南,以后下落不明。
所以有历史学者认为,同庆分回的八十六万白银,能否达到嗣德时的内帑银的四分之一,是一个很大的问题。
但是这几百万两白银,都成了法国人的战利品,法国人利用这批金银来支付他们在中法战争中的战争经费,足以在远东维持一支数万人规模的军队很长一段时间,也就是因为这笔金钱和殖民地的收入,才能让法国政府能支出数亿法郎的军事支出。
即便是交还给越南的八十六万两白银,也成为法国人扶植越南伪政权的支付手段,他们可以不用自己出钱就扶植一个绝对服从自己的安南王朝政权。
但是在这个时空,这一切已经改变了。
柳随云清楚得知道,即便是把一点银渣子留给法国人已经是犯罪了,一种彻底的犯罪。
他派了陈语芹去查找阮氏王朝的绝密皇室档案,想要弄清这笔内帑到底有多少。
但是以目前的估计来看,当不少于二三百两白银,事实上陈语芹在皇室秘档获得的数字是折算成白银的话,大约有四百万两左右――而且还是以明命期间一比三十的比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