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河滩上倒是荒凉的很,地方虽然空旷,却不见人影,甚至还进而能看到片片白骨,也不知道什么时代的厮杀留下的,只是拿来试枪,却是最好不过了。
柳宇看了看远方几株不知名的大树,点了点头,朝连锦城说道:“每人先打个三发吧,先用哪种?”
连锦城离开了邓雨村的视线,登时便有些匪气:“斯宾塞,连珠枪!司马,你还背着这烧火棍干什么!”
别看连锦城长得秀气,满口一个阿门,在邓村雨手下,他可是个好枪手,死在他手下的冤魂没有二十也有一打了。
只是这说话总是有着一种文文的味道,司马泰颇有些不爽。
这支米尼式步枪可是费了好多心思才从连锦城这买到,原来以为天下洋枪莫过于此,可是今天才知道原来邓村雨还有很多私藏的绝顶好货色,心底不由暗骂连锦城不够仗义。
何况他和同这支洋枪也有感情,虽然听柳宇说后膛进弹的步枪如何如何,可毕竟口说为虚,眼见才为实,这支米尼式步枪的威力、射速他是亲身体验过,而且还能上刺刀,一只可以当好几只鸟枪来使。
因此他哼哼两声:“这枪虽然老了,可也不坏!何况这斯宾塞卡宾,不是不能上刺刀吗?我还准备带着他和人玩玩白兵!”
这是开始柳宇评价斯宾塞步枪提到的,这也是实情,不能上刺刀,那只能靠密集的火力杀伤敌人,当真要临阵白兵,这枪几乎就成了摆设,只是连锦城说话还是那么文气:“主啊!怜悯无敌的人吧!我们各打一轮!”
“好!”
两个人提起斯宾塞,因为是用的金属定装弹,不需要象前装那样从牛角里倒火药,塞弹丸,然后再点火,前后反复要十几步,两个人非常简单地打开枪膛,往弹匣里一发一发地灌子弹,不过片刻功夫,已经将枪复位。
连锦城和柳宇几乎同时提起枪,板动击锤,三点一线,瞄准,子弹上膛,开锁,按动板动,闭锁,“呯”地一声,一片细细的白烟,两个人的肩头被后座力震动一抖。
好!司马泰还真没见过这种快的枪,他刚想赞一声好,又见得机枪转动的声音,柳宇与连锦都完成了抽壳、抛壳的动作,两发金属弹壳落在地上,板动击锤,子弹继续上膛、闭锁,两个人按动板动,一声巨响,又是一发子弹打了出去。
这么快?
司马泰还没细细回过神来,没想到两个人的动作几乎一致,在弹壳落到地上之后,又再次板动控制杆,进弹闭锁扣板机,一声巨响。
不可能这么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