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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底还是香港这边不能端着架子, 到了人家的地盘, 就得尊重人家的企业文化和处事风格。让谁赚钱不是赚,你赚了人家的钱,还把下巴抬得高高的,但凡有选择,人家都要直接把你踢出局。

她吩咐苏珊:“你带大家去吃宵夜吧,我回个电话再过来。”

她进了自己的办公室,认认真真地回拨电话。铃声只响了两下,电话就被接起来了,可见对方一直守着电话机。

曹敏莉未言先笑,即便知道对方看不到自己的脸,当你微笑着打电话时,声音能够透出积极的心情,听电话的人可以感受到。

“不好意思啊, iss周,让你久等了,刚刚开了个会。”

她记得江南的冬天挺冷的,虽然现在已经是正月下旬,但大晚上的吹冷风也挺够呛。

周秋萍赶紧解释:“我在家呢,我家今天刚装了电话。”

曹敏莉的年纪要比周秋萍大七八岁,对着对方,她有种看小妹妹的感觉。因为这妹妹积极向上,而且颇有见识,所以她态度越发和蔼,诚心实意地替她高兴:“那太好了,这个号码我记下了,以后都会常联系的。”

她恶补过不少关于内地的知识,知道在内地装电话是件极不容易的事。别说是私人的,就是些小型工厂都未必能够申请到电话。

周秋萍不好意思道:“今天一个是想给你报喜,另一个还是想请你帮忙。”

曹敏莉稀奇了,从认识到现在,这位大陆的小妹妹除了求她帮忙救女儿之外,从来没开口对她提出过任何要求,这回她倒是好奇,对方究竟碰上了什么难事?还眼巴巴地打国际长途。

周秋萍笑道:“实在是不好意思,真麻烦你了。我想买几首粤语歌的版权。”

曹敏莉愈发好奇:“你买歌做什么?”

周秋萍说了自己想开卡拉ok房的事:“要录磁带,但歌是人家的,我总不能拿来就用,所以想买版权,我们自己找人翻唱了再用。”

曹敏莉深深地被震撼到了。

不是因为周秋萍终于还是决定开卡拉ok房。反正这门生意谁都不可能垄断,看到了,想入场,实在正常。在深圳她没找到合适的场地,跑回江州开店,是个相当明智的选择。

她真正震惊的点在她还是第一次听说大陆人要买歌曲版权。在她的印象中,大陆人根本没知识产权的概念。自己的东西被别人仿制了,正常。自己仿制别人的东西更加正常。

这大概是苏联模式下的特点。

就好比苏联人造武器,最初就是直接拿德国美国的武器依葫芦画瓢。后来自己发展好了,其他国家仿制他们的武器,他们也不管。

从武器出发,延伸到方方面面。似乎在他们的概念中,知识与技术都不该垄断,不管那是不是他们创造出来的。

其实曹敏莉不知道的是,这种状况也跟特殊时期的状况有关。改革开放之后,港台以及欧美流行歌曲通过各种各样的地下渠道艰难辗转进入了内地市场。但是,他们的命运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跌宕起伏。

比方说大名鼎鼎的邓丽君,她的名字在很长一段时间对官方来说是绝对的禁忌,她的歌也被称为靡靡之音。但老百姓确实喜欢呀,尤其是音乐界人士,他们的渠道多一些,能够听到这些不在公开场合传播的音乐。他们想要将这音乐带给更多的人欣赏,只有两种渠道,一种是翻录磁带,但这种方式有很多限制,因为并不是每个想听歌的人都有翻录的设备。另一种就是翻唱。

80年代早期有种说法叫做女学邓丽君,男学刘文正,就是基于这样的背景诞生的。

像歌唱家朱明瑛,她的代表作之一《回娘家》翻唱的就是邓丽君的作品。当时为了能唱这首歌,她一口咬定这是河北民歌。因为邓丽君的祖籍就是河北。朱明瑛唱这首歌时是冒着政治危险的,一旦被有心人揪着不放,那就是政治错误。

在这种情况下,那些翻唱歌曲的人,与其说他们是在考虑经济效应,不如说在他们内心深处更多的是有种盗火者的悲壮。港台乃至欧美的流行歌曲,对他们来说,就是他们传播的信念。

他们自然意识不到版权的存在。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当初翻译《公阐党宣言》时,谁也没考虑版权啊。

曹敏莉对这些知之甚少,但仍然感觉新鲜又有趣。购买歌曲版权这种事在香港乐坛很常见。现在正是歌手风光的时代,有限的词曲作者根本不足以支撑起整个乐坛的繁荣。所以大批购买日本以及欧美等国的歌曲然后填上粤语词,重新翻唱,是常规操作。

曹家虽然不涉足娱乐界,可香港就这么大,要说完全没联系,那根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