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警世录 南北朝魏国刑典,皇族非谋反之罪,又皇帝下旨,交由宗正寺单独处理,不归三法司管,所涉案件卷宗不公开,但是若所涉案件为谋逆、叛国、弑君三罪,则不归宗正寺,由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法司会审,但是主审之人必须是皇族,此乃定例,不过有魏一朝二百年,经过三法司会审的皇族不过寥寥数人,而一次审讯监国及亲王的仅仅只有观政一朝涉及木兰围场之变一案的齐王和福王,主审之人为当时的晋王,日后的孝宣 《星汉西流夜未央》第二十幕 会审 正在手打中,请稍等片刻, 内容更新后,请重新刷新页面,即可获取最新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