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截尾巴蓬松柔软,皮毛银白发亮,有一搭没一搭的摇晃着。
李瑾本来只是告个别,鬼使神差地就握住了乐离的尾巴。
乐离才修炼结束,身上出了身薄汗,将上午吸食李瑾的血给消化了。
李瑾大概真的是重霄的转世,一滴血抵乐离潜心修炼许久,让他身上的伤愈合的更快。
乐离知道不少妖物跑到人间是为了吸取凡人的精气,凡人元阳可以让妖物修炼事半功倍。之前乐离觉得单纯为了修炼就害人性命太过残忍,尝到修炼加快的好处,他其实也有些许的动心。
动心是一回事,实际上,这种慢性杀人来提升自己的法子乐离嫌脏。
他说了不走捷径,修炼就踏踏实实的修炼,弥补之前懒散犯下的过失,就算要捷径,也只要不痛不痒的咬李瑾一口,吸食一点血而已。
现在感觉到李瑾接近,乐离的渴血感突然加重了。
尾巴让李瑾握住了。
狐狸的尾巴是很敏感的一个位置,让人握住轻轻摩挲时,乐离的腰部也酥软几分。
春天已经到了,妖界许多妖物都热衷于在春天开枝散叶,这一时期,妖的身体经不起撩拨。
乐离抬眼,他眼尾扫过李瑾俊雅斯文的面孔,李瑾生得白皙,更显文弱温和,京城女子其实最追捧李瑾这般儒雅俊美的男子。
他将自己的手按在李瑾的手上,带着李瑾的手往衣物里探去。
李瑾触碰到一段纤瘦腰身,乐离没有骨头一般,凑到了李瑾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