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宴席草草落下帷幕,只剩下朱棣与朱权两兄弟。
“十七弟,咱们兄弟还是第一次促膝长谈。”
燕王善战,宁王善谋。
朱棣笑着为朱权斟酒一杯,“今年十七弟便要就藩大宁,可需我这个四哥帮忙?”
朱棣主动示好,本以为朱权会拒绝,却不曾想对方直接应承。
“有四哥这句话,小弟就敢撸起袖子干了。”
“十七弟,你要作甚?我等藩王用兵,也要有朝廷应允,不可胡来!”
朱棣生怕眼前逆王,一言不合,直接率领大宁卫的兵马去北伐!
藩王存在的意义,是驻守边疆,拱卫大明。
你将鞑子们都打没了,弟兄们的藩王位置岂能坐得稳?
“四哥放心,小弟并非想要用兵。其实我这个人,最是喜好和平。”
朱棣:“……”
喜好和平,你特娘烧了人家鞑靼的王庭,俘获人家的可汗,还美其名曰“大明留学生”?
“十七弟,你觉得当今朝廷,形式如何?”
“还请四哥不吝赐教,小弟才疏学浅,上朝时候,都躲在末席睡觉。”
朱棣:“……”
能够获得上朝历练的机会,说明父皇对朱权的重视。
这臭小子不仅没有好好珍惜,反而在睡觉?
暴殄天物啊!
“文臣有抬头的趋势,一再打击武将势力。”
朱棣开口道:“可惜如今鞑靼未平,瓦剌尚在!大哥又主张休养生息,若是给了鞑靼瓦剌时机,他们便能依仗水草肥美的草原,训练一批精锐奇兵,再次来犯我大明边境!”
朱棣尚武,一生五次北伐蒙古,更是死在了马背上。
后人多数赞颂他是马上天子,可却不不知道,有两次北伐,并未寻找到蒙古军队,可谓是劳师动众,劳民伤财。
兴许还有更好的解决方法。
“四哥说的有道理。”
见朱权同意自己的观点,朱棣颇有英雄相惜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