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杨志会合了,这帮保安没少喝,他们没有打车,一边走路一边兴高采烈的说着什么,过于兴奋了吧,也不想想世界上哪有白得的便宜?!
我让杨志把车开到他们前面,手里拿着两摞百元的钞票下了车,再玩他们一次吧。
第一一六章 金店风波恶(十)
很快,我迎面碰上了他们,两方的人都愣住了。我的脸色一片惊惶,我的手也颤抖起来,以至于钱都拿不住了,掉在地上。
他们的目光转移到地上的钱上面,我猛然低下身,手忙脚乱的捡起地上的钱,扭头就跑。
“站住!!小子别跑!”
“追,抓住他!”
这是人的一种劣根性,在欺侮他人的过程中人会体验到一股莫名的快感。所以在施害人与受害人再次相遇的时候,很容易重复上一次的经历,施害人为了再次体味那种快感会更嚣张更残忍,而受害人因为上次的耻辱和恐惧犹在更加不敢反抗,只要他们相遇这种事就会一次次的重复下去,直至施害人的良心发现或者受害人的忍无可忍。可惜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的良心发现和忍无可忍?
我缓慢的奔跑的,让他们慢慢追近,然后我一头撞进一条胡同当中。
跑到胡同的中央,我站住了,他们都追了进来。杨志则悄悄的把车挡在胡同口,下了车,悄悄的走过来。
“小子,你到是跑啊!!妈的!来,和爷爷亲近亲近!”最先跑到的人满嘴的不干不净。
我摇晃着手中的钞票:“想要吗?”
“小子,你挺识相的!”
“想要就自己过来拿!”我微笑起来。
他大大咧咧的走过来,伸手就要抓钞票,我一脚踢在他的裤裆里,在他痛得弯腰时又是一膝撞在他的面门,在他的身体被我撞飞时我接着又赏了他一记指剑,结束了他的生命。
我继续摇晃着手中的钞票:“想要的话自己凭本事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