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留书不解,“她为什么这样呢?有点不合常理啊。”
“挺合常理的,她不是爱财贪财,而是从小看着父亲做生意,算账精明,从不吃亏。”
这样说的话文留书倒立即理解了,“那就是会做生意的聪明人,还很漂亮。”
“我就是怕你误会,一丹参与过多次公司合并以及并购等项目,把她叫过来是为了金凡秀。”
文留书也据理力争,“你也不要怪我,我是女人,喜欢你才要吃你的醋,就算酸味冲天,那也没办法……她和你?”
“没关系,纯粹的同事。”温晓光安慰道,“我知道这次说好的陪陪你,结果不仅惹上了金凡秀,还找来一丹。”
“这个我无所谓,你身兼多家公司负责人,手底下员工上万,事情多一点我能理解,能有时间见见我和我吃一顿饭都很不容易。我也知道你优秀,身边狂蜂浪蝶多,但理解是一回事,真的有人出现在我面前又是另一回事。”
温晓光过去抱抱她,拍拍她的背,“她不是的,不要多心。不过听你的话,似乎从小到大家人陪你吃一顿饭都很难。”
文留书算是默认了,“所以我常说宁愿你普通一点,平凡一点。”
忙她是理解的,在她小时候,家人都很忙。为了工作也能理解,因为她接触得到,也不会问出她和工作哪个更重要这种问题,那是满脑子只有谈恋爱,没有生活和工作经验的人才会问的问题。
她这个小富婆,只有一个生平之愿,那就是包养温晓光。
这样就不忙了。
“所以她来了,你应该感激。这样我就可以当甩手掌柜了,多陪陪你。”
“你知道我不是那种人。”文留书略有幽怨,“我可不希望别人背后说你留恋床第,而且破坏的也是我的名声。”
温晓光不禁感慨,“大家闺秀就是不一样啊,懂的就是多,深明大义为普通女子所不及。”
姑娘噗嗤一笑,“你不要给我戴高帽子,我任性起来也不讲道理的。”
她不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