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锦跟着背影,一路穿过小街僻巷,来到城西一处院子。
院子不大,靠着城墙,干净,精洁,院中种满小花,初春的晨曦中,静静地绽放;房顶,有炊烟袅袅,巷中,隐约有粥香。
烟火的气象。
背影熟练开门,走入院中,反手,将门掩上。
片刻之后。
“娘的药抓回来了,我来煎药。” 背影的声音。
“你别沾手,我随手就煎了,你去备课,粥已经好了,先端给娘吧,她今天咳得厉害呢!” 声音清爽利索,一名女子,嗓中,有烟火的气息。
寂静,老妇窸窸簌簌起床的声音,咳嗽,喝粥,唠叨,埋怨自己无用。
俄顷,房中传来朗朗的读书声:“有朋自远方来,”
“虽远必诛!”
文锦大笑,轻推柴门,缓步走了进去:“原乡,果然是你!”
惊愣,书本落地的声音。
吱呀声中,房门大开,一人踉跄抢出:“锦郎,怎么是你?”
堂屋。
三人喝粥,满头大汗,文锦吃完,巧官为难,粥,没有了。
原乡看着巧官的眼神,自嘲道:“锦郎千里做客,原乡以粥待之,还不能管饱,真是惭愧。”
文锦更加惭愧,粥没有了,他当然知道,原乡清贫,一眼便知,并不需要调查;自己出去,到哪都能混一顿饱饭,可原乡与巧官,要饿半天肚子了。
见原乡自嘲,知道这个话题不能深聊,越聊越尬,便拍了拍肚子,笑道:“饱了,你们不是去了胡夏,如何又到了广固?”
岔开话题,便是最好的话题。
“一言难尽!”
原乡叹了一口气,叹出了前世今生的悲凉:“我当年为躲追杀,带着娘和巧官,不敢投靠叔父拓巴忍,一路往西,去了胡夏,胡夏虽然安全,可语言不通,风俗大异,实在无法讨生活;
好在家中有些积蓄,想着宴国虽然与朔国为敌,但同宗同族、同言同俗,便一路辗转来了广固,姓名之中,去掉拓巴两个字,在此地赁了一处院子;
我这个人,前半生有父亲庇护,随心随性,看似风流倜傥,其实毫无用处,竟没有谋生之术,好在读了几本书,便谋了一个先生的差使,勉强糊口而已,日子虽然清贫,还好老母尚在,巧官陪在身边,只是苦了她二人。“
巧官已经是一个泼辣的妻子,见原乡感慨,便收了碗,斥道:“清贫有何不好?当初跟你,没想着过这么好的日子,这日子还能算苦?虽不大富大贵,总好过有些人三妻四妾,眠花宿柳。”
文锦心中一惊,脸色微红,以为他说自己,便要解释,眼珠滴溜溜转了几圈,才知道她不过泛指而已,并非特指自己,便住口。
此时天已大亮,红日高悬,春风徐徐吹入房中,令人精神清爽,原乡见天已不早,笑道:“我该去学堂教书了,虽说是小小的公塾先生,毕竟是个饭碗,丢了,还真不好找。锦郎,陪我走走如何?”
文锦欣然,进内房问候原乡老母,辞别巧官,便一起出门。
“我们中午回家吃饭,准备点酒菜。” 原乡嘱咐巧官。
巧官局促,要是有酒菜,谁愿意喝粥?有几个积蓄,都给娘抓药了。
“不用,我们带酒菜回来。”
文锦顺口答道,随后反应过来,要是有钱买酒菜,又何必到原乡家里混粥!
车到山前必有路,中午再说吧,便随原乡一起出了门。
“锦郎昨晚宿在青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