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块肉,旁人给的不吃,她给的就吃,这是明摆着讨好,仗着自己有几分皮相,便想赖上她了。
怎么办?
毛毛好软,银白色的当真好可爱,狗头还很好摸,吃完肉干的小舌头正湿漉漉地舔着她手指上残余的味道,奶牙咬人一点儿也不疼,像是在撒娇。
洛银无法了,这叫她如何能狠心丢下?
反正它看上去好小,应当也吃不了多少东西,就如账房所言,将它放在布袋里,骑马去丰阳州不过半个月,应是没什么问题。
从客栈离开后,她便驾马直往丰阳州,途中洛银万分可惜当年她只习内功心法,未学过御剑,否则何须这般麻烦。
本是为涂飞晔找不缺花,洛银却带着一条狗上路了,不过小狗很乖,它吃的也不多,也不挑嘴,只要是从洛银手上递过来的,什么它都吃。
一切如她所想的,没有多少麻烦,只有一样出乎意料……这小狗长得有些快,还特别喜欢叫她抱着。
不过短短半个月,洛银以为它至多是长一半,没想到足足大了两倍,才入丰阳州境内,布袋便用不上了。
丰阳州炉鼎城,聚集各类会锻冶奇金异骨的能人,丰阳州为九州中占地面积最小,可丰阳仙派如今能跻身为修道门派,便是因为此地的人擅长冶炼,他们自己的修行道行不见得多高,可各门各派中的神兵利器皆出于此。
洛银不知道她渡劫之后的这几百年,丰阳仙派已不是当年的末位门派,他们靠着往各门各派送兵器、法器,早已发家,如今是九大门派第五,位居中流。
鼎炉城内旁门别派的游侠有许多,有的带刀,有的背箭,还有的肩挂长弓,普通百姓见了他们都恭敬地绕到一旁,随后与友人窃窃私语,闲谈近来丰阳州的热闹事。
洛银入城后便牵马步行,她一身牙白长裙,牵的又是白马,身旁跟着一只银白色毛发的小狗,整个儿白晃晃的走在人群中尤其显眼。
小狗的爪子偶尔抓着她的袖摆,呜呜叫两声,洛银听这声音就知道它是什么意思,她叹了口气道:“你已经不是小雪球了,你快有我膝盖高,我怎能抱得动你啊。”
恰是此时有人从她身边走过,提起了近来炉鼎城多了许多外来修道士的原因。
一男子道:“前头那个村子庄家都被烧了,林子里也发了两回大火,有人说是看见了一头门楼高的牛,浑身赤皮,四蹄带火,好像是什么特别稀有的神兽,故而才惹得这么多人前来。”
洛银闻言,朝那男人瞥去一眼,桃花眼略带疑惑却显得风情万种,惹得那两个闲聊的男子脸上一红,拉拉扯扯地离开。
浑身赤皮,四蹄生火,若没猜错应当是‘奔火牛’了,这牛原是妖界的产物,无灵根也不聪慧,五百多年前洛银也见过一回,后来那头牛的骨头成了她师兄战衣双肩上的护甲。
戚彦书曾说这牛傻,浑身最坚硬的却是骨头,骨外连个防身的都没有,只是跑得快了点儿,一紧张便踏地燃火,驱散敌人。
然这物庞然却不难对付,丰阳州境内出现奔火牛,何须别的门派前来捕捉?
等到了落脚的客栈,洛银总算知道原因了。
她就坐在堂内角落里,点了一屉包子,怀中抱着狗,一边吃东西一边听隔壁的人说起此事。
小狗许久不得洛银抱,一到她怀里便用脑袋拱着她的脖子与肩窝,软白的小牙像是撒气般咬着她的肩膀,一点儿也不痛,反而有些痒。
洛银咬了口包子,皮薄馅儿软,一口滚烫的汤汁顺着喉头滑下,她觉得好吃,便匀了两个出来放在一旁,打算冷了再喂给小狗。
隔壁桌的男人穿着打扮像是烈州的,人高马大,一身黑衣,长发高高束了马尾,腰间挎着一把几乎拖地的大刀。
为首的那个人更是高壮,手臂蓬勃的肌肉都比洛银的腰还粗了,他皮肤晒成麦色,脸色很冷,一直沉默着,倒是他旁边的二人喋喋不休。
“丰阳仙派的人说了,只要捉到奔火牛,将牛骨交给他们,便可从中选出一块骨来让他们练成任何想要的东西,剩余的骨头由他们自行处理。”
“人人都知道,奔火牛的骨,每一块都有大作用,绝不会浪费,丰阳仙派的人不会动武,倒是会使唤人。”年轻的那个面色不渝。
“牛出现在他们的地界,自然没有我们贸然捕捉的道理,如此一来大家各凭本事,反正你我也只需取一骨,给浔哥补上手而已。”
他们二人说这话时,目光都落在了为首的男人身上,洛银此时才发现那男人是用左手吃饭,因为动作不利索心情烦闷,故而一直沉默着。
洛银的眼神有些直白,三人立刻发现了她,那二人以为她看着刘浔的手是在看笑话,顿时不悦地放下筷子,嚷嚷道:“小姑娘将眼神收住了!再瞎看小心老子给你挖出来!”
洛银闻言,桃花眼轻飘飘地落在了那二人身上,眉心轻蹙,自觉被冒犯了。
怀中的小狗先一步护主,从她的怀中跳下来,呲着牙摆出一副要咬人的模样。